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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3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3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3年3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10分

會議地點:行政大樓行政會議廳(桃園A118會議室)

主持人:任委員立中                               紀錄:黃楓菁

出席人員:李委員俞麟、陳委員芳姿、張委員竹萱、楊委員葉承、周委員麗娟

黃委員瑞恆、林委員盈鈞、李委員昭慶、曾委員朝源、學生代表委員蔡尚晉

請假人員:陳委員彥綺、葉委員明貴、潘委員慈暉、魏委員子彬、伍委員小玲

學生代表委員謝芝柔

列席人員:人事室鍾主任淑惠、研發處楊組長昇翰、主計處陳組長麗美、張組長致誠、學務處張組員靜如、詹組員二洋

壹、主席致詞:

貳、宣讀上次(113年1月18日)會議決議事項及報告執行情形:

一、主計室提:本校113年度預算分配案,提請審議。

辦  法:本校113年度預算分配案經預算分配會議決議通過後,如數分配各相關單位運用,如法定預算調整時,授權主計室按刪減額度比例調整分配並簽奉校長核定後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依會議決議照案分配辦理。

參、工作報告:

一、主計室提:關於本校校務基金112年度決算一案,報請備查。

說  明:本校112年度決算書業已完成編製作業,決算收支餘絀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情形概述如下:

(一)收支餘絀情形(本年度預算數與決算數比較) (附表1)

1、業務收入實際數11億5,919萬9,523元,業務外收入實際數6,987萬6,703元,共計實際收入數12億2,907萬6,226元,較預算分配數11億7,553萬6,000元,增加5,354萬0,226元,主要係建教合作收入及利息收入較預計增加等原因所致。

2、業務成本與費用實際數11億6,590萬2,477元,業務外費用實際數1,734萬9,394元,共計實際支出數11億8,325萬1,871元,較預算分配數11億5,632萬9,000元,增加2,692萬2,871元,主要係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與建教合作成本較預計增加等原因所致。

3、以上收支相抵,產生實際賸餘數4,582萬4,355元,較預算分配賸餘數1,920萬7,000元,增加2,661萬7,355元,原因如上所述。

(二)收支餘絀情形(本年度決算數與上年度決算數比較) (附表2)

1、本年度收入共計12億2,907萬6,226元,較上年度決算數11億7,183萬2,993元,增加5,724萬3,233元,主要係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建教合作收入及利息收入較上年度增加等原因所致。

2、本年度支出共計11億8,325萬1,871元,較上年度決算數11億5,255萬7,211元,增加3,069萬4,660元,主要係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與建教合作成本較上年度增加等原因所致。      

3、以上收支相抵,產生本年度實際賸餘數4,582萬4,355元,較上年度決算數1,927萬5,782元,增加2,654萬8,573元,原因如上所述。

(三)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房屋及建築78萬7,789元,機械及設備2,609萬7,674元,交通及運輸設備344萬2,282元,什項設備2,008萬6,245元,共計5,041萬3,990元;執行率96.95% (附表3)。

決  議:同意備查。

二、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提:有關本所陳春富教授兼所長赴以色列海法大學參與2023以色列綠色產業學術研討暨國際招生交流之機票費$41,800元及生活日支費$52,483元,共計新臺幣$94,283元,提請備查。

說  明:

(一)本案依據本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六點規定提會備查。

(二)本所陳春富教授兼所長於112年7月29日至112年8月5日赴以色列海法大學參與2023以色列綠色產業學術研討暨國際招生交流,已於112年8月5日完成,其中機票費$41,800元及生活日支費$52,483元,共計新臺幣$94,283元由【0106F001】指定用途捐贈款-創研所所務發展用項下支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

辦  法:提請備查。

決  議:同意備查。

三、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提:有關本所陳春富教授兼所長赴大陸雲南參與第三屆雲台青年學生創新創業競賽交流活動之機票費$16,800元,共計新臺幣$16,800元,提請備查。

說  明:

(一)本案依據本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支應要點」第六點規定提會備查。

(二)本所陳春富教授兼所長於112119日至1121114日赴大陸雲南參與第三屆雲台青年學生創新創業競賽交流活動,已於1121114日完成,其中機票費$16,800元,共計新臺幣$16,800元由【0106F001】指定用途捐贈款-創研所所務發展用項下支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

辦  法:提請備查。

決  議:同意備查。

四、財政稅務系提:有關財政稅務系「113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推廣費用」新台幣45,100元整,提請備查。

說  明:

(一)本系因應113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時程於Facebook針對本系招生目標族群投放相關招生廣告費用簽准由本系113T0931碩士在職專班業務費流用至推展費項下支應。

(二)因本案屬廣宣性質係列管經費項目實屬業務實際需要惟因需支付款項予廠商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備查。

決  議:同意備查。

肆、提案討論:

一、主計室提:本校校務基金114年度概算擬編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二)本校114年度教育部基本需求及績效型補助款額度尚未核定,爰暫依113年度核定額度7億1,671萬4千元(113年度教育部核定基本需求補助款 6億9,948萬 1千元、績效型補助款1,723萬3千元詳附表2,第6頁)並調整經資門經費配置後編列,俟 114年度補助款核定後修正並同額調整資本門補助額度。其餘係調查本校各項收支後,依據主管機關規定及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設算預算規模調整編列。

(三)關於本校114年度概算擬編情形,說明如下:

經本室彙整各單位收支,學雜費收入、教育部補助收入等,114年度總收入為12億7,956萬1千元較上(113)年度12億2,586萬2千元約增5,369萬9千元約增4.38%,主要係建教合作收入預估增加所致;總支出為12億6,440萬4千元較上(113)年度12億600萬8千元約增5,839萬6千元約增4.84%,主要係人員調整薪資及晉級、契僱人員增加暨增加教師獎勵金所致,收支相抵後本期賸餘為1,515萬7千元整。

1.經常性業務收支餘絀擬編列如下(詳附表1-4,第5-8頁

(1)業務收入編列計12億965萬6千元,內容如下:

A.學雜費收入編列3億5,146萬5千元。(預估學生人數8,877人) (詳附表3,第7頁

B.學雜費減免編列2,393萬1千元(詳附表3,第7頁

C.建教合作收入編列1億942萬3千元。

D.推廣教育收入編列1,400萬元。

E.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編列6億6,521萬1千元(含優化9,700萬元) 。

F.其他補助收入編列8,968萬8千元(含高教深耕4,728萬8千元) 。

G.雜項業務收入編列380萬元。

(2)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計12億4,700萬4千元,內容如下:

A.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編列8億6,288萬8千元(含人事費5億5,924萬1千元、計時計件人員酬金8,728萬6千元、折舊1億147萬1千元、水電費960萬、國外旅費200萬、大陸地區旅費48萬、推展費120萬、維修費1,350萬、發展創新特色領域計畫141萬8千元、優良教師等相關獎勵經費125萬6千元、導師班級活動費150萬元、論文指導費45萬元、活動中心可行性評估案210萬元及其他費用8,138萬6千元) (詳附表4,第8頁

B.建教合作成本編列9,848萬元。

C.推廣教育成本編列1,120萬元。

D.學生公費及獎勵金編列3,250萬元。

E.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編列2億3,851萬6千元(含人事費1億4,292萬9千元、計時計件人員酬金3,005萬2千元、折舊2,195萬元、水電費410萬元、體育活動費157萬2千元、推展費20萬元、公關慰勞費70萬元、維修費100萬元、績優職員獎勵4萬8千元及其他費用3,596萬5千元) (詳附表4,第8頁

F.雜項業務費用編列342萬元。

(3)業務外收入編列6,990萬5千元,較上(113)年度5,935萬元增加1,055萬5千元,約增17.78%,主要係利息收入預估增加所致,內容如下:

A.利息收入編列3,379萬8千元。

B.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編列2,650萬元。

C.違規罰款收入編列20萬7千元。

D.受贈收入編列800萬元。

E.雜項收入編列140萬元。

(4)業務外費用編列1,740萬元,較上(113)年度1,650萬元增加90萬元,約增5.45%,主要係宿舍費用增加所致。

(5)上開經常性收支相抵後,114年度賸餘1,515萬7千元。

2.資本支出擬編列1億950萬元,項目分析如下(詳附表5,第9-10頁

(1)固定資產編列6,300萬元,較上(113)年度6,050萬元,增列250萬元,約增4.13%。其中教育部基本需求為2,170萬元、教育部及其他政府專案補助為1,200萬元、建教合作計畫為200萬元,餘2,730萬為撥用校務基金歷年結餘內容如下:

A.教學單位基本需求編列430萬元(含4個學院及通識中心)。

B.行政單位基本需求編列1,839萬3千元(電腦、圖書及辦公設備汰舊換新)。

C.空院進修學院編列汰換設備編列37萬4千元。

D.法規及計畫需求編列391萬元(教學單位發展創新特色領域計畫經費100萬元、教學單位統籌獎勵性經費100萬元、 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經費111萬元、 政府專案補助計畫學校配合款80萬元) 。

E.專項需求編列1,500萬元(包含建置元宇宙XR專業教室設備300萬元、行政大樓立川電梯汰舊更新200萬元、骨幹網路防火牆、交換器等設備650萬元、資訊機房空調室外機140萬元、LOG管理分析系統210萬元) 。

F.統籌款編列702萬3千元。

G.教育部其他專案補助編列1,200萬元。

H.建教合作計畫編列200萬元。

(2)無形資產編列2,500萬元,較上(113)年度1,641萬8千元,增列858萬2千元,約增52.27%。其中教育部基本需求為1,809萬元、建教合作計畫為150萬元,餘541萬為撥用校務基金歷年結餘內容如下:

A.電腦軟體經費編列933萬元(由資網中心調查全校需求提出)。

B.「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購置電腦軟體經費編列189萬元。

C.校務資訊系統編列483萬元。

D.教學品保暨學習成效系統編列100萬元。

E.專利權經費編列4萬元。

F.建教合作計畫編列150萬元。

G.統籌款編列641萬元。

(3)遞延資產編列2,150萬元,較上(113)年度2,500萬元,減列350萬元,約減14.00%。其中教育部基本需求為1,171萬3千元,餘978萬7千元為撥用校務基金歷年結餘,內容主要係本校臺北校區多屬代管資產之老舊建築物,為因應年度中需辦理大修以維校舍安全之需,經簽准後由統籌款支應。

(四)關於本校

114年度概算編列額度檢陳表1-5(第5-10頁,提請審議

1.附表1-114年度收支餘絀預計表(第5頁

2.附表2-111-114年度政府補助款編列情形比較表(第6頁

3.附表3-112-114年度學雜費統計一覽表(第7頁

4.附表4-112-114年度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與管總編列比較(第8頁

5.附表5-114年度資本支出概算表(第9-10頁

  法:案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同意審查後,循預算程序辦理後續事宜,並授權主計室俟依主管機關核定情形調整相關收支項目金額。

決  議:

(一)配合校務發展同意增列承曦樓承曦藝廊暨B1未來教室整建工程案計1,390萬元,其中經常門經費660萬元(內含捐款支應400萬元)及資本門730萬元。(案經主計室修正附表1、4及5如附)

(二)餘照案通過。

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學生社團比賽優勝獎勵要點」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明訂本獎學金經費來源,爰於第四點增訂「本要點所需之經費來源由年度分配預算或募款支應」。

(二)各點次依序變更。

()本案業經113124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法:本要點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三、研發處提:修正本校「高引用率學術期刊論文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要點業經113年2月2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要點依捐款人修法建議辦理。

  法:本要點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四、人事室提:修正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附件三,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最近一次修正案,經112年1127112度第4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本要點第8點附件四「本校各單位工作職務所需特殊能力專長經驗及專業證照加給標準表」。

(二)依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給人字第11300000011號函略以,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溯至11311生效;113年度各機關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在每點新臺幣(以下同)135元範圍內,得自行核定支給。爰擬比照行政院核定113年度各機關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調整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薪點折合率為每點135(原為129.7),並配合修正本要點附件三「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

(三)本次修正,業經113年1月24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法:俟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附件三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並溯自11311日生效。

決  議:照案通過。

五、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及博士後研究人員約用注意事項」第2點、第13點、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及附件一,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及博士後研究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最近一次修正案,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查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經行政院考量我國112年經濟成長率較全球及主要經濟體相對穩健,另自111年調薪以來,消費者物價指數、民間企業平均薪資及基本工資均持續成長,以及引導民間企業共同加薪之示範,核定調薪4%,並以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調增在案。又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資亦配合行政院政策進行調整。爰考量前述軍公教待遇調整因素及參考111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之作法,擬併同調增本校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及博士後研究人員113年之報酬,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三)本次修正本注意事項第2點、第13點、附表一「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附表二「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附表三「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及附件「約用人員申請書」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修正第2點、第13配合行政院111年7月25日令修正發布「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及原「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法規名稱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爰酌修注意事項2點及第13點相關文字。

2、修正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1)113年度本校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之待遇,予以調增4%。另依本校研究發展處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116日函有關各級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下限規定,併同配合修正本校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附註四。

(2)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酬金係比照助理教授薪級敍薪,故配合113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工作酬金標準表。

3、附件一:配合實務,修正附件一約用人員申請書相關文字。

(四)本次修正,業經113年1月24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法:俟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附件三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並溯自11311日生效。

決  議:照案通過。

六、秘書室提:修正本校全聯講座教授設置要點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旨揭要點前經111年7月28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及111年8月31日111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施行。

(二)本次修正係為因應科技部改名及提升本校教學與研究水準,增加講座經費使用彈性,修正說明如下:

1、修正第三點: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1年7月28日函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本點第五項「科技部」文字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2、修正第六點:

為提升本校教學與研究水準,增加講座經費使用彈性,條文部分文字修正並新增「如有剩餘,得支應本校促進教學研究相關支出,惟應敘理由專簽經校長核定後辦理」等文字。

(三)本次修正業經113年2月29日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法:俟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七、秘書室提:修正本校「接受捐贈致謝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13124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二)本提案依據上開行政會議提案十五之附帶決議,續提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三)茲為因應校務發展需要,展現本校捐款之透明與公正性,更為鼓勵校友及各界熱心人士持續捐款與促進捐款意願,爰修訂本校「接受捐贈致謝辦法」。主要修訂內容係於現有之致謝條款外,按實際捐贈致謝需求,另增訂捐贈其他金額或捐贈修繕費用之致謝標準。另對於捐贈者之館舍空間命名權利,加以時效規定。

  法:本提案係依據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提案十五之附帶決議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接受捐贈致謝辦法」第四條修正如下:

九、捐贈價值累計達新台幣壹仟萬元(含)以上者,…。

十、捐贈價值累計達新台幣參仟萬元(含)以上者,…。

十一、捐贈價值累計達新台幣伍仟萬元(含)以上者,…。…

(二)餘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13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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