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1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紀錄
時間:112年5月11日(四)中午12:1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台北校區)、弘毅樓A118會議室(桃園校區)
主席:陳研發長玉麟 紀錄:盧素華
出席委員:劉教務長正田、林主任玟君、黃國際長焜煌(洪世偉老師代理)、張學務長嘉雯、李總務長俞麟、汪院長瑞芝、彭院長勝龍、張主任婕、廖所長文華、陳所長春富(鄭如齡行政專員代理)、江主任淑玲、吳主任瑞萱、施主任翠倚、周主任旭華(高啟中老師代理)、蘇主任建興(林育志老師代理)、陳主任明熙、歐陽主任芳泉、連主任俊名(黃馨儀行政組員代理)、李組長文毅、林組長育如、簡組長慧紋、黃主任鼎豪、方竹君老師、洪世偉老師、林容如老師、高啟中老師、李慶長老師、葉栢虦老師、江振維老師、温明輝老師
請假委員:張院長旭華、楊主任葉承、葉主任清江、張代理主任旭華、談玉儀老師、林琦珍老師、歐俊男老師、李麒麟老師、鄒慶士老師、許晉龍老師、黃瑞恆老師、羅治民老師、會計資訊系四技二丙學生王祥元、財政稅務系四技三乙學生陳亭穎、財務金融科五專二甲學生紀彥綸、企業管理科進修二專二丙學生簡玫朋
列 席:蔡秀枝秘書、楊荏筑組員、盧素華行政專員、何佩璇組員、陳玉婷行政組員、莊健瑋助理、李容慈專員、涂立薇經理
壹、 主席致詞
非常感謝大家來參加這學期的研究發展會議。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P3】。
參、工作報告:【P4-P10】。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審查111年(提撥期間:111年1月至12月)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成果績優獎勵案件,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依要點第三條規定,獎勵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完成產學合作計畫並依規定繳交結案報告及經費結報者,獎勵項目如下:
(一)產學績優獎:教師擔任產學合作案計畫主持人主持新臺幣(以下同) 二萬五仟元以上之產學合作計畫,年度累計計畫經費滿五萬元採計一點(採無條件捨去),依第五條規定核算並頒發獎勵金,並就前十名,頒發獎狀一紙。
(二)產學深耕獎:教師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合作機構數量為該年度前三名者,頒發獎狀一紙。
又產學績優獎之計算,排除場地費占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六十以上之案件;由業務單位視當年度所提成結餘款及管理費之額度,依採計點數按比例分配各獲獎教師。
三、經查111年度(提撥期間:111年1月至12月)產學合作成果績優教師獎勵金額度為627,024元整,依前揭要點第五條原則分配計算如下表:
|
獲獎 |
獎勵人數 |
獎勵金 |
|||
|
比率 |
人數 |
分配比率 |
金額 |
每人分配金額 |
|
|
第一群 |
20% |
9 |
50% |
313,512 |
34,834 |
|
第二群 |
20% |
9 |
25% |
156,756 |
17,417 |
|
第三群 |
20% |
10 |
10% |
62,702 |
6,270 |
|
第四群 |
40% |
18 |
15% |
94,054 |
5,225 |
|
合計 |
100% |
46 |
100% |
627,024 |
|
四、各項獎勵情形擬辦如下:
(一)產學績優獎核算方式:依評分基準核定積分結果,擬依積分比例分配教師獎勵金,其統計績效名單、金額及案件清單詳如附件二、附件三。另頒發獎狀予產學合作績效列為前10名之教師如附件四。
(二)產學深耕獎核算方式:依產學合作家數計算,合作機構數量為該年度前三名者頒發獎狀一紙,其名單及案件如附件五、附件六。
辦 法:本案經研究發展會議審議通過後發放獎勵金及獎狀。
附 件:
一、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P11-P12】
二、本校111年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績效統計表【P13-P14】
三、本校111年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統計案件清單【P15-P19】
四、本校111年產學績優獎前10名名單【P20】
五、本校111年產學深耕獎合作家數績優教師前3名教師名單【P21】
六、本校111年產學深耕獎合作家數績優教師前3名案件清單【P22】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無。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