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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發展會議紀錄

時間:11169()中午13:00

地點:視訊會議

主席:陳研發長玉麟                                           紀錄:盧素華

出席委員:劉教務長正田、林主任玟君、黃國際長焜煌、張學務長嘉雯、李總務長昭慶、汪院長瑞芝、黃院長國珍、張主任婕、廖所長文華、陳所長春富(鄭如齡代理)江主任淑玲、吳主任瑞萱、楊主任葉承、施主任翠倚、周主任旭華、葉主任清江、蘇主任建興、李主任幸瑾、彭主任勝龍、陳主任恩航、連主任俊名、李組長文毅、簡組長慧紋、黃主任鼎豪、楊浩彥老師、王亦凡老師、江梓安老師、林宏仁老師、黃瑞恆老師、許子凡老師、陳潔瑩老師、胡秀玲老師、温明輝老師、財稅碩士班二甲學生陳映君

請假委員:張院長旭華、林組長琦珍、談玉儀老師、方竹君老師、林維珩老師、熊南欣老師、李麒麟老師、財稅系四技三甲學生李韋萱、企管科五專三甲學生賴岑軒、企管科進修二專二戊學生蕭文婷

   席:蔡秀枝秘書、盧素華行政專員、何佩璇組員、陳玉婷行政組員、李容慈專員、涂立薇經理(請假)、林錦德副理(請假)                                              

壹、主席致詞

本次會議討論議題為產學合作成果績效獎勵。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P3-P5】。

參、工作報告:【P6-P10】。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審查110(提撥期間:1101月至12)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成果績優獎勵案件,提請審議。

  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依要點第三條規定,獎勵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完成產學合作計畫並依  規定繳交結案報告及經費結報者,獎勵項目如下:

(一)產學績優獎:教師擔任產學合作案計畫主持人主持新臺幣(以下同) 二萬五仟元以上之產學合作計畫,年度累計計畫經費滿五萬元採計一點(採無條件捨去),依第五條規定核算並頒發獎勵金,並就前十名,頒發獎狀一紙。

(二)產學深耕獎:教師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合作機構數量為該年度前三名者,頒發獎狀一紙。

又產學績優獎之計算,排除場地費占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六十以上之案件;由業務單位視當年度所提成結餘款及管理費之額度,依採計點數按比例分配各獲獎教師。

三、經查110年度(提撥期間:1101月至12)產學合作成果績優教師獎勵金額度為523,868元整,依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決議獎勵金分配比例計算如下表:

獲獎
教師

獎勵人數

獎勵金

比率

人數

分配比率

金額

每人分配金額

第一群

20%

7

50%

261,934

37,419

第二群

20%

7

25%

130,967

18,709

第三群

20%

6

10%

52,387

8,731

第四群

40%

13

15%

78,580

6,044

合計

100%

33

100%

523,868

 

四、各項獎勵情形擬辦如下:

(一)產學績優獎核算方式:依評分基準核定積分結果,擬依積分比例分配教師獎勵金,其統計績效名單、金額及案件清單詳如附件二、附件三。另頒發獎狀予產學合作績效列為前10名之教師如附件四。

(二)產學深耕獎核算方式:依產學合作家數計算,合作機構數量為該年度前三名者頒發獎狀一紙,其名單及案件如附件五、附件六。

  法:本案經研發會議審議通過後發放。

  件:

一、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P11-P12】。

二、本校110年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績效統計表【P13】。

三、本校110年產學合作績優教師統計案件清單【P14-P18】。

四、本校110年產學績優獎前10名名單【P19】。

五、本校110年產學深耕獎合作家數績優教師前3名教師名單【P20】。

六、本校110年產學深耕獎合作家數績優教師前3名案件清單【P21】。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胡委員:依學校現行專利規定,由老師自行申請專利,申請後之費用由老師自行承擔;申請專利前未先經過學校會議同意,若老師願意繼續負擔費用,專利這部份該如何處理?

研發處回覆:因專利是以學校名義申請,若申請時趕不上期程,可先以簽呈方式提出,但在後續會議上補正程序。

胡委員:有一個想法,但被會議推翻,不允許以學校名義申請,但老師願意自行負擔費用申請,這部份該如何處理?

研發處回覆:現階段是由老師自行負擔申請階段費用,會議上推翻是針對維護年費部份不予支持,但還是可以用學校名義申請。

 

陸、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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