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研究發展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研究發展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5月31日(星期四)中午12:00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台北校區)、弘毅樓A118會議室(桃園校區)
主席:林研發長純如 記錄:盧素華
出席人員:邱教務長繼智、王主任亦凡、盧學務長智強、閻總務長瑞彥、蕭院長幸金、黃院長國珍、楊所長東育、林主任維珩、林主任玟君、謝主任文盛、周主任旭華、張主任旭華、葉主任明貴、陳主任潔瑩、陳主任恩航、陳主任春富、黃組長仲楷、溫主任明輝、張谷良老師、王嘉吉老師、黃士洲老師、張肇明老師、楊進雄老師、黃瑞恆老師、陳明熙老師、陳金足老師
請 假:李國際長欣欣、張院長世佳、簡主任士捷、郭主任俊賢、李組長興漢、簡組長慧紋、李家琪老師、楊浩彥老師、陳瑋玲老師、葉清江老師、過柄樞老師、財金系碩士班二甲王閔生同學、商設系四技三甲邱鈞評同學、財政科五專四甲許筑涓同學、財金系四技二甲(進修學制)黃福強同學
列席人員:張秀華研究員、鄭羽真助理、蕭民揚助理、白居諺助理、蔡秀枝專員、盧素華行政組員、何佩璇組員、陳玉婷行政組員、侯可欣行政組員(請假)、涂立薇經理、林錦德助理
壹、 主席致詞
研發處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及本校中長程發展計畫,在全校發展指標上,有關研究發表是學校未來要邁向應用型大學必需要克服的部份,為整合學校中長程發展計畫所強調之商管創新、數位創新,研發處今年使用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辦理國際研討會,並和國際處配合,邀請姐妹校伙伴至本校進行發表。研討會預計辦理一天,針對來訪的教授,依教授專長於研討會前後各一天,安排至相關系所進行交流,進而深耕和伙伴學校之間的關係及讓教師和海外學者進行跨校研究。
在產學合作提升方面,教育部強調本校教材開發能力,研發處希望藉由連結產學合作,鼓勵老師將產學合作議題寫成教案,幫助老師在教學上的提升。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P3-P4】。
參、工作報告:【P5-P9】。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審查106年(提撥期間:106年1月至12月)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成果績優獎勵案件,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辦理(附件一,P10)。
二、經查106年度(提撥期間:106年1月至12月)產學合作成果績優教師獎勵金額度為310,766元整,本處經核算後,依法規核發實際金額為310,764各項獎勵情形擬辦如下:
(一)依評分基準核定積分結果,擬頒發前20名績優教師獎勵金,其名單及金額詳如附件二,P11、附件三,P12-17。另頒發獎狀予產學合作績效列為前50%之教師附件四,P18-P20。
(二)依產學合作家數計算,頒發前3名教師獎牌及獎勵金,其名單及金額詳如附件五,P21、附件六,P22-P23。
辦 法:本案經研究發展會議審議通過後發放。
決 議:
一、若老師發現有遺漏的統計成果,同意會後由承辦單位做相關微調。
二、照案通過。
提案二:修正本校「各學院及通識中心統籌獎勵性經費分配準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107年3月22日召開107年度發展創新特色計畫暨統籌獎勵性經費分配會議決議:「建議明年起由各系所提出特色發展計畫書,比照創新社群方式,依本校中長程發展目標審核或評選各單位特色發展計畫書並據以分配本案經費。」
二、本案業經行文各學院及通識中心提供法規修訂意見,財經學院表示:「各院系績效指標是否廢除,各系無動機填寫KPI指標,績效好壞無攸關經費多寡,何以大家要努力。」
三、爰此,本案修正經費補助分配比例並增列第二名,另由各單位提報特色發展計畫書,依本校中長程校務發展目標及計畫內容擇優補助。
四、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各學院及通識中心統籌獎勵性經費分配準則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七,P24。
五、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各學院及通識中心統籌獎勵性經費分配準則(草案)如附件八,P25-P26。
六、原準則如附件九,P27-P28。
七、本案業經行文各學院及通識中心提供修訂意見,彙整表詳如附件十,P29。
辦 法:本準則經本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產官學研計畫數修正為產官學研計畫數(平均每位專任教師),國際合作交流數修正為國際合作交流數(平均每位專任教師),校際交流數修正為校際交流數(平均每位專任教師),舉辦研討會、研習營數修正為舉辦研討會、研習營數(平均每位專任教師)。
二、餘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無。
陸、散會(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