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7樓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118室
出席人員:黃焜煌、李昭慶、劉正田、陳玉麟(簡慧紋代)、凱達西、張嘉雯、李俞麟(江志雄代)、周麗娟、林玟君(李明哲代)、鄭豐譯、徐國鈞、米光武、鍾淑惠、陳芳姿(張致誠代)、汪瑞芝(李興漢代)、李興漢、張龍福、楊葉承、張旭華(古綺靚代)、廖文華(蔡宗翰代)、葉清江(郭心穎代)、葉明貴、連勇智(高啟中代)、高啟中、何志峰、李幸瑾(洪倩文代)、彭勝龍、陳春富、連俊名、陳明熙、張婕、凌祥發、吳瑞萱、王嘉吉、黃瑞傑
應出席:37位 (李興漢主任同時代理財經學院院長及出席、高啟中同時代理國際行銷學院院長及出席)
已出席:36位
請 假:1位 歐陽芳泉
工作人員:黃楓菁、朱峻毅、陳怡芳
主席:任校長立中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記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人事室及主計室研議校務永續發展中心人力配置規劃及預算分配。
執行情況:
(一)(人事室回覆)本規程將續提校務會議審議。另有關校務永續發展中心人力配置規劃將配合該單位共同檢討。
(二)(主計室回覆)本案業請校務永續發展中心提報經費需求,將視本校114年度整體預算額度納入預算分配程序辦理。。
二、人事室提:本校113年教師行政服務獎章獎勵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簽陳校長核定後,將於行政會議中頒發。
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於10月29日函知各單位公告實施。
四、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學生外國語言能力指標檢核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校長核定後,並於10月22日起公告實施。
五、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校長核定後,並於10月22日起公告實施。
六、教發中心提:訂定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並廢止本校「教學獎遴選作業要點」、本校「教學獎遴選與獎勵辦法」、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及其相關表件,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第二條、第八條、第九條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校現任專任教師(含約聘教學人員),在本校任教滿二年以上,遴選作業當學年度未有教授休假研究、留職停薪,且遴選作業前一學年有效問卷之教學評量總平均達四4.5分,得為教學優良教師候選人。
前項年資計至遴選作業當年度7月31日。
(附註:本辦法實施前本校教學獎、專任教師教學獎之獲獎人均具備候選資格。)
第八條 本辦法獎勵金由「教育部專案補助計畫」項下或由校務基金5項自籌之捐贈收入財源支應,並得視學校財務狀況調整獎勵方式、名額及金額;若無計畫經費補助或捐贈經費用訖時,則暫緩實施。
第九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附註:本辦法實施前本校教學獎、專任教師教學獎之獲獎人均具備候選資格。)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續提11月26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七、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國貿飛鵬獎學金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秘書室依據本校「接受捐贈致謝辦法」,計算該捐贈人累計金額是否已達一千萬,並進行後續致謝、命名等事宜。
執行情況:
(一)(學務處回覆)本案業於10月30日陳請校長核定,並自本學期開始實施。
(二)(秘書室回覆)
1.該捐贈人累計捐款金額約為686萬元。
2.依本校捐贈致謝辦法規定,捐贈金額累計達一千萬得為本校大
樓展覽空間命名。
3.本案擬於圖書館7樓及五育樓8樓梯廳前開放空間,設置師生研討交誼廳。
4.本案預計於累計金額達標一千萬元後,,再擇期拜訪捐贈者聽取意見。
5.同時亦將研議永光化學陳定川學長捐贈案辦理。
八、資網中心提:修正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修正如下:
三、本組置主任委員一人,由副校長兼任,資訊與網路中心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兼執行秘書,其餘委員由本校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及各學院院長、指定之法律專長專家學者,大學部(含研究所)、專科部、進修學制、空中進修學院學生代表各一名組成之。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現正簽請校長核定中。
九、資網中心提:修正本校「資訊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資訊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修正如下:
二、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資訊與網路中心中心主任擔任,資訊與網路中心行政組組長為執行秘書;其餘委員由本校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為當然委員;另各所、系(科)、體育室、通識教育中心各推派講師以上教師一名,及學生代表四名(大學部[含研究所]、學院部、專科部、及進修學制及空中進修學院各推選一名)為遴選委員。各委員均由校長聘任之。校長得視需要增聘委員若干人。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現正簽請校長核定中。
十、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第三點修正如下:
三、本要點獎勵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完成產學合作計畫並依 規定繳交結案報告及經費結報者(不含開設產業碩士專班及產業攜手專班而主持部分)。獎勵項目如下:
(一)產學績優獎:教師擔任產學合作案計畫主持人主持新臺幣(以下同)二萬五仟元以上之產學合作計畫,年度累計計畫經費滿五萬元採計一點(採無條件捨 去),依第五條規定核算並頒發獎勵金,並就前十名,頒發獎狀一紙。
(二)產學深耕獎:教師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合作機構數量為該年度前三名者,頒發獎狀一紙。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續提11月26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12月19日校務會議審議。
貳、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13年度固定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無形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遞延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案件。
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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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案由 |
業管單位執行情況 |
預估本案結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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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教育部補助「111年優化桃園校區校園工程」校門景觀美化暨校名牌新建工程(111G091) 【8,900,000元】 |
*總務處: 本案經三次上網公告,10/8開標,仍無廠商投標。將請設計單位檢討相關預算項目內容,依程序續行辦理招標作業。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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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球場工程」(112G051) 【7,127,000元】 |
*體育室: 目前辦理簽核准予採購程序,本案擬採統包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於奉准後報教育部核定。 *總務處: 1.配合需求單位體育室及採購法規定辦理。 2.承曦樓及圖書館前平台預定11月下旬先行開放,球場部分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預定12月下旬竣工(截至10月31日實際進度32.80%)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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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教師研究室工程(112G052) 【2,646,364元】 |
*總務處:113年6月12日決標(晟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13,860,000元),於7月1日開工,目前廠商已申報竣工,預定11月下旬辦理驗收。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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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育部補助高教深耕計畫設備(113K001)尚未核定【1,999,001元】 |
*教發中心: 獲分配經費之單位執行情況如下: 一、辦理各院設備與教學單位師生電腦設備更新(含部分業務費):1.實支數:7,230,588元、已審數(含登帳未消數):4,318,574元、目前餘款149,573元統籌分配中。二、行政單位資本門總計903,000元,已執行303,000元,執行中600,000元。 *總務處: 配合各學院提出需求辦理採購。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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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設備【3,420,000元】 |
*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113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資本門共3,420,000元,已分配狀況如下:專業領域教學辦公室共475,000元、校務永續發展中心515,500元、國際行銷學院645,000元、113年2月新進教師與補發112年8月新進教師補助電腦費用共700,000元,113年8月新進教師補助電腦費用共300,000元,餘款784,500元仍列於統籌款中。優化生師比值計畫將持續召開管考會議,檢視各單位經費執行狀況。 *總務處: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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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3年度無形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
2.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平台建置【4,080,000元】 |
*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113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無形資產共4,080,000元,已分配狀況如下:專業領域教學辦公室共3,280,000元、研發處600,000。6月之後陸續開始核銷。餘款200,000元仍列於統籌款中。優化生師比值計畫持續召開管考會議,檢視各單位經費執行狀況。 *總務處: 配合各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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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務資訊系統【3,400,000元】 |
*資網中心:於3月7日由得標廠商與教務處、學務處、空院及本中心等單位召開啟動會議,4月10日廠商交付「工作計畫書」並召開向本校簡報會議,5月8日第一階段結束驗收。第二階段需求訪談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空院、教發中心,廠商於5月21日交付文件並於5月25日向前述單位進行簡報,各單位審核作業中。 *總務處: 依需求辦理招標作業,2月6日召開評選會議,由創創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已完成議約事宜,目前廠商申請第2期驗收,本校審核作業中。 |
114/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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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3年度遞延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 1.(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 圖書館112年樓層整修暨電梯延伸工程【14,169,759元】 |
*圖書館: 本案由營繕組主導招標及施工時間, 目前已於4月25召開施工前會前會, 並於5月2日起每週二召開施工前會議,5月15日起電梯開始施工, 6月1日地下室、 以及6月19日後開始圖書館1及7樓施工. 目前7樓已於9月16日完工,並於9月20日點交;1樓於9月29日完工,10月2日點交;本館已於10月11日起開館使用。 地下1樓已於112年12月18日點交。 電梯工程亦於12月下旬完工,目前待使用執照核可始開放使用。 本案已於113年2月20日辦理驗收,4月15日複驗已過; 6月21日進行消防檢查,因尚有缺失初檢未過,已進行改善並於7月15日複審通過; 電梯協會已於10月 17日至現場會勘, 並已於10月29發給電梯使用執照並正常使用中。本案目前正進行結案程序中。
*總務處: 1.本工程案為「地下1樓」、「1樓」、「7樓」空間整修及「1部電梯延伸至地下室」。 2.4月15日完成複驗。 3.電梯延伸至地下室案,於10月中旬取得使用許可證,目前已開放使用。 |
113/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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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 教育部補助「111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工程」(111G090)大門綠廊道暨周邊設施改善工程【12,766,366元】 |
*總務處: 本案工程為校門口旁綠廊道案,廠商已申報竣工,惟尚有竣工前缺失項目尚未完成改善,致未獲監造認定達竣工條件,7月24日召開竣工前缺失改善協調會。經簽奉核准暫擱爭議,同意認定8月7日竣工,俟監造審定竣工文件後,擇期辦理驗收。 |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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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球場工程」(112G051)【2,000,000元】 |
*體育室:目前辦理簽核准予採購程序,本案擬採統包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於奉准後報教育部核定。 *總務處: 1.配合需求單位體育室及採購法規定辦理。 2.承曦樓及圖書館前平台預定11月下旬先行開放,球場部分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預定12月下旬竣工(截至10月31日實際進度32.80%)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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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教師研究室工程(112G052)【16,753,636元】 |
*總務處: 113年6月12日決標(晟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13,860,000元),於7月1日開工,目前廠商已申報竣工,預定11月下旬辦理驗收。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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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檢討課程開課規劃乙案: 1.依商務系9月25日簽文,校長批示意見:請商務系切實檢討開課規劃,一個月內向教務處提報改善方案。 2.依應外系9月27日簽文,校長批示意見:請召開系課程委員會,切實檢討德法西三國語文之「必修」的必要性。 (納入113.10.17 113-1-4行政會議列管) (新增教務處納入113.11.14 113-1-5行政會議列管) |
*商務系: 經鈞長於 11 月 11 日簽核,本案已正式決議取消「第二外語門檻」。該調整方案已經過113年10月30日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課程委員會以及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應外系:本案經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國際行銷學院主管會議(113年9月30日)討論,建議本系與商務系試行將日二技之德文與法文課程合開;另本系西文課程修課人數符合開課標準,且逐年增加(113-1日二技修課人數為17人,四技及五專合開之兩門修課人數分別為35人及26人,擬維持由本系開課)。本案已於本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113年10月1日)報告,預計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 *教務處: 一、本處前為因應疫情期間特修訂本校學生選課辦法,放寬選修課程選課人數未達最低人數下限之規定,因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本處刻正規劃取消放寬70%機制,同時進行說明宣導,預計於本學期結束前完成學生選課辦法修訂事宜。 二、經查國際商務系業已召開系課委會暨系務會議(10月30日),決議取消四技及五專學制之第二外語畢業門檻,請該系即依會議決議,取消第二外語畢業門檻相關規定,並修正110~113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課程科目表,經相關會議審議後,擲送本處更新公告周知。 三、同時建請國際行銷學院,提前規劃國際商務系及應用外語系113-2學期語言課程合班開課事宜,亦可規劃由院開設語言相關學分(微)學程,提供學院學生多元學習機會。若已取得第二外語能力者,得於學位證書加註專長,以實質鼓勵學生。 四、本處亦將強化各系所課程結構、必選修佔比之檢視,落實學則及教務章則相關規定之執行,以利教務業務順暢進行。 |
10月17日教務處建議:本處正蒐集其他學校開課辦法相關做法,教務處將於顧全師生之下,並減少學校負擔,預計於下周提出修正本校相關法規。
10月17日主席裁示:請各系檢視凡是畢業門檻,即是必修。校方規定必修課學分數需低於總數的 65-70%。現各單位若列為選修課卻是畢業門檻者,屆時計算可能會超過70-80%。這點請各系確實檢討改善。請教務處召集相關會議檢視各系情況,勿有此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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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繼續列管。
參、主席報告:校長今日於立法院備詢。(前半部由黃副校長主持,後半部由校長主主持)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另各單位補充口頭報告如下)
一、秘書室:
(一)教育部為期未來提供各校自主進行友善校園人權環境的調查分析,強化校園人權環境保障,刻推動「大專校院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試行計畫」
1.本校經教育部函知為計劃參與學校,由參與學校先透過問卷調查方式蒐集試辦學校試行經驗,以優化指標工具。113學年度第1學期試行學校行政版,第2學期試行系所版。
2.本學期行政版部分則就教師、職員工及學生進行問卷調查,施測對象則依教育部建議對象及比例抽選,本案預計11月中下旬運用本計畫之系統寄送問卷連結(寄送前會先發學校公告訊息),請各位主管協助周知並鼓勵填答。
(二)行政主管需進行廉能與服務課程教育訓練,尚未繳交的單位請盡快繳交。
二、教務處:
(一)教育部希望各大專院校籌辦類五專學制(高職讀三年後進入合作的大專院校讀兩年給予副學士),目前正積極規劃,創科系及應外系將申請,有些高中端主任及老師也電洽盼能加入,本校資管系亦表達加入意願。1月18日高職端媒合會議,高中生有何需求,大學可提供何課程,一間學校有3位名額可參加,計劃書撰寫於12月中結束。此為新政府上台後的教育部重大試辦政策,反映若熱烈將擴大為正式政策。
(二) 11月15日、29日將舉辦3場技高和技專課程學習成果交流會,邀請高中教師分享教學情況,歡迎相關系所共同參與。
(三)校外課程實習績效評量檢討會中通過一些辦法,因各單位辦法名稱零亂,故校方訂定公版法規名稱,請各系通過相關會議,並確認組織架構。校長指示要成立一個單位,請研發處按時程辦理,希望將評鑑做好。
(四)今年申請產碩班,因吳寶春條款適用條件本校認定較寬,教育部將本校列入重大行政缺失,影響有二:
1.故自上週至114年度本校申請產碩班及EMBA皆不可再適用吳寶春條款,請各單位注意。
2.甄選入學可挑選各系較適合的學生,原58%降至50%。
主席裁示:除創科系及應外系外,亦請其他各系思考是否有意願申請類五專學制。
三、學務處:
(一)107周年校慶第1次工作會議已於11月7日辦理完畢,各項準備工作依規劃執行。
(二)11月13日已辦理校慶演唱會。
(三)11月8日已辦理境外生萬聖節活動。
(四)11月11日已舉辦台北校區校長有約、11月18日將舉辦桃園校區校長有約。
四、總務處:
(一)11月14日23:00將進行全校停電保養。
(二)球場工程案,因天候影響,含水率太高故暫無法進行瀝青混凝土鋪設。需達含水率9%才可再繼續進行。
(三)各院系所明年若有修繕案件請儘早提出,以確認需求。目前已錄案者:空院辦公室整修、心諮組辦公室整修。承曦樓1樓整修案需求單位為推廣教育部,請推廣教育部儘早確認需求。
(四)請鈞長裁示未來教室的需求單位及管理單位。
五、研發處:
(一)114年度在校生商業類丙級專案技能檢定,臺北分區召集學校預計於12月中旬辦理說明會,本處於10月21日行文請各系所轉知所屬班級辦理校內報名作業。
(二)畢業生流向調查:
1.教育部107、109、111學年度(畢業後一、三、五年)畢業生流向調查,經校級二階段式宣傳活動,第一階段早鳥獎(7月31日止)、第二階段抽獎活動(10月31日止),及各單位電訪調查作業,已依教育部規定時限(113年11月8日)前上傳回收資料完竣,並達成本校預定指標。
2.辦理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流向調查
(1)「應屆畢業生流向調查」為各項評鑑之重要指標,透過學生畢業後回饋意見及其在學期間學習成效表現,檢視學校培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之教學,是否符合學用合一,可據以調整師資量能及人才培育養成方向。
(2)本年度問卷已發行(填答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底止),為協助各系所電訪作業並鼓勵應屆畢業生踴躍填答,提供165份百元禮券抽獎,線上填寫或接受電話訪問完成問卷調查,即可參加抽獎活動,另本項調查研發處補助各教學單位電訪工讀金,敬請各系所協助電訪作業及廣為宣傳。
六、國際處:
(一)推動本校與德國科隆商學院3+1學士雙聯學位合作,訂於11月21日下午5時20分辦理線上說明會,邀請該校國際處主管Silke Bochow與本校四技「企業管理系」、「國際商務系」或「財務金融系」等3系同學及教師說明學制及申請方式。
(二)推動本校與美國峽谷社區大學4+1副學士雙聯學位合作,訂於11月27日12時-14時,邀請該校國際處處長至本校,將與五專部各系主任說明學制內容。
七、教發中心:
(一)AACSB認證學院簡介已於11月4日回收完畢,回收率100%。
(二)AACSB認證受評單位之認證學程範疇已於10月18日調查完畢,執行率100%。
(三)AACSB認證受評學院之教師學術貢獻統計已於11月1日調查完畢,執行率100%。
(四)因AACSB Re-entry,明年12月時須明確指出哪些programs或系所不在認證範疇內。11月11日時已發電郵予應外系、資研所及桃園校區索取數據佐證。於重提報告時,須提供排除在範圍外的數據佐證,才能通過。
(五) AACSB Re-entry籌備工作時程圖(請參閱工作報告補充資料-附件1)。AACSB認證團隊(請參閱工作報告補充資料-附件2)。羅列今年至後年的重要時程。11月21日召開校內AACSB主管委員會,其中重點如下:一是認教師的分類表criteria。(因規定改變,原評鑑5年,現改為6年)。二是工作小組會議。2025年3月將確認113學年度授課教師名單及學位,2025年11-12月預計完成EA報告及Re-entry。EA報告內須提出之前被檢討的four major concerns。預計2026年初,本校將進入第一次IAC meeting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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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提問 |
教發中心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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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裁示:四大疑慮中最重要者為第一項,其他幾項注重內容充實及表達明確即可。硬指標上次並未通過,因當時ADD為16%,未達10%以下。當時SA僅40%,現已達60%。現ADD業已降至6%。SA比例一般大學比例約80-90%。本校為技職體系,標準可稍低,但SA至少應達70%。請各系再持續努力,未來仍請注重師資。
八、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一)永續報告書已進行中,再請部份單位協助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二)即日起受理114年學生創新社群申請,請113年獲補助執行單位先繳交成果報告後,再送114年度計劃申請,申請案請於12月25日前報送。
(三)各系所特色發展計劃,11月7日前仍有系所未繳交修正計劃書及經費表,約9萬元經費尚未撥付,請繳交。
(四)112-116年中長程校務發展計劃,各單位若收到KPI補件或改正之信件,請各單位協助補正。
(五)高教深耕計劃已進入114-116年第二階段。本中心負責校務研究及USR以及今年新增國際專章。已發文請各單位協助提供各單位預計要申請的內容及KPI設定,仍有單位尚未提供,導致本中心無法規劃校務研究議題。
(六) USR永續報告書中,仍請各單位協助。方案一:碳中和及綠色餐廳,方案二:綠色迴廊,方案三:碳綜合人才培育,方案四:深化空中進修學院迴流教育。請總務處及空院提供以上方案的延續或增修內容。
九、圖書館:
(一)2024圖書館高希均套書心得寫作競賽活動,11月15日於臺北總館國際行銷講堂舉辦頒獎典禮,當天高希均教授將蒞臨頒獎,遠見天下王力行發行人、楊永妙秘書將隨同出席,敬邀各單位主管共襄盛舉。
(二)113年北商大新生盃辯論賽活動將於11月15日辦理決賽。
(一)11月25日召開資安暨個資保護委員會,請各主管務必親自參與,實體及線上會議併行。同日亦召開資訊發展委員會,主要審議無形資產分配,以及討論購買Adobe授權數量是否增加,請各主管或派相關業務同仁參與。
(二)Adobe對全國大學陸續展開合規性要求,請各單位注意。以下為資網中心發文全校各單位內容-使用軟體時請務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及規範,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1.各單位請依所購軟體之授權數量及版本,於合法範圍內使用,切勿超量安裝於不同電腦,並請勿使用未經授權之非正版(盜版或破解版)軟體,如係個人行為則由該使用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無論為付費或免付費之軟體,皆請至該官方網站取得,切勿下載網路上免安裝檔或來歷不明之檔案,以避免使用到被預植病毒或惡意碼之軟體,進而導致電腦中毒、受駭等資安問題。
3.為確保軟體使用合法性,請各單位儘速從嚴查察所屬其於個人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使用之軟體種類、授權數量及版本,並請造冊列管以避免授權外流,如有任何非法軟體,請立即移除,必要時請重置作業系統、變更電腦名稱及IP等。
4.近來各大軟體商對於各機關學校、組織及公司等之合法軟體稽核力度日益加大,針對正式授權之超量安裝及非正版軟體使用等侵權行為之認定日趨嚴格,已有部份學校、公司遭查緝,甚或已進入司法訴訟之情事。
5.再次重申使用軟體時請務必嚴格遵守著作權法及相關法規,籲請各單位共同維護本校資訊安全及法規遵循性,避免因違法使用軟體而引發可能的資訊安全風險及法律糾紛。
(三)12月4日將辦理資安稽核ISO 27001第三方驗證,驗證範圍跟去年相同,僅影響資網中心及校務系統。
黃副校長建議:各學術單位若有實驗室及電腦教室,請檢視其軟體是否為正版,若非請刪除,若有教學需求者,請提案至資訊發展委員會爭取預算合法採購。
十一、體育室:校慶相關預賽預定下週一至三進行拔河比賽。籃球三對三,將於體育館舉行,歡迎各主管有空可到場為同學加油。
十二、環安衛中心:
(一) 113年10月23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同意展延臺北校區圖書館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優良級」標章使用權,有效期限展延3年(自113年8月4日起至116年8月3日止)。
(二)上週發生教師暈眩事件,呼籲各主管注意身心健康,若壓力過大,請聯繫本中心洽詢專業醫生臨床諮詢服務。
十三、人事室:
(一)本校「用人整合暨保費管理系統」業建置完成,114年1月1日正式上線,未來計劃人員的勞健保費都需上線申請,請各單位配合辦理。並已辦理2場教育訓練。相關作業流程、操作手冊及常見QA放置本室網站供參。
(二)11月28日將召開校教評會,請各單位於11月20日前簽准提案後送本室排入議程。
(三)再次提醒:教師新聘或升等案,皆有校外委員擔任諮詢委員之程序,請各單位務必遵守,以避免發生爭議。
十四、主計室:本室於本年11月1日函知本校各一級單位及教學單位「113會計年度結束期間經費收支注意事項」略以,經費報支請於本年12月25日前完成相關程序並送達本室,12月25日以後始辦理之活動經費單據,最遲於114年1月2日前完成報支程序並送達主計室開立傳票,金額1萬元以下申請零用金支付者,於114年1月3日前送達出納組,請注意公文流程時間,必要時由專人親送。如因逾期致發生未及支付之情形,應請自行負責,並請清查請購系統是否尚有未登錄或未結案件,本年度請購系統訂於12月25日下午4時關閉,請儘速依限辦理。
十五、推廣教育部:
(一)截至113年11月5日止,推廣教育各類學分班、非學分班及計畫案課程收入數達9,93萬6,295元,收入盈餘(含行政管理費)為4,13萬5,965元。加上黃副座的南孫德勝大學外籍學生來校修讀學分班,以及國際事務處的暑期國際行銷課程學分班課程後,目前收入總計為11,86萬8,468元,收入盈餘(含行政管理費)為4,72萬6,514元。
(二)雖與去年同期的112年11月24日推廣教育各類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收入11,36萬9,200元相比較後,差異數大約為143萬元左右。主要原因為自113學年度起,少子化之因素,臺北、桃園都各少招收一個80學分班。
(三)然而,自八月份起,本部已研擬因應方案,陸續辦理多元非學分班課程,例如:商業數據分析、金融投資、養生保健、咖啡領域…等相關課程。未來這些相關課程,應有望規劃為帶狀性課程,以補足營收缺口。當然,我們也非常樂意與各單位合作,以提升績效表現。
十六、空院:感謝校長及總務處協助辦公環境整修,俾利後續服務師生教學和行政相關工作。
主席裁示:
(一)有關學制、學系所、班級及學生人數統計資料:
1.以112學年度及113年學年度比較,日間學制碩士班30班增至31班,人數卻從343人減至326人,大學部從84班增至86班,但人數從2982人減至2948人。修部碩士專班,10班增至13班,人數僅增加21人。大學部47班增至49班,人數卻從1714人降至1674人。 專科部人數從138人降至80人。
2.當班級數增加,代表課程開設更多,但學生人數卻減少?此亦代表學費收入減少。請教務處及各系檢討問題何在?應嚴格控管班級數,否則校方經營成本過高。
(二)兼任教師問題:近年來兼任老師佔比過高,教育部亦詢問優化生師比預算增加許多,的確有增加專任老師,但兼任教師人數未明顯下降。 兼任老師佔比很高,尤其是講師類別。本校已改制大學10年,一般大學不應有講師,專任老師中有講師級教師,此為結構性問題,應慢慢改。兼任老師講師比例過高,之前AACSB認證時,講師多屬ADD類別,師資結構ADD比例因此曾高達30%。未來目標如下:
1.兼任老師人數逐步減少,採數量控管,選修課減少開設,請各系所檢視。
2.師資結構上,校方可吸收鐘點費,講師請調整為助理教授或副教授。
(三)產碩班及在職專班,教育部已明文規定本校於吳寶春條款現已不適用,招生簡章請刪除,請各系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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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報告:(補充報告列管案如下) (一)本處前為因應疫情期間特修訂本校學生選課辦法,放寬選修課程選課人數未達最低人數下限之規定,因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本處刻正規劃取消放寬70%機制,同時進行說明宣導,預計於本學期結束前完成學生選課辦法修訂事宜。 (二)經查國際商務系業已召開系課委會暨系務會議(10月30日),決議取消四技及五專學制之第二外語畢業門檻,請該系即依會議決議,取消第二外語畢業門檻相關規定,並修正110-113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課程科目表,經相關會議審議後,擲送本處更新公告周知。 (三)同時建請國際行銷學院,提前規劃國際商務系及應用外語系113-2學期語言課程合班開課事宜,亦可規劃由院開設語言相關學分(微)學程,提供學院學生多元學習機會。若已取得第二外語能力者,得於學位證書加註專長,以實質鼓勵學生。 (四)本處亦將強化各系所課程結構、必選修佔比之檢視,落實學則及教務章則相關規定之執行,以利教務業務順暢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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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談學程高啟中主任提問:本學程因全英語授課,網頁設有雙語建置,委員曾詢問同學若和行政單位(如:教務處、學務處)討論業務,故詢問本校網頁相關建置情形?。 *黃副校長回覆:網頁建置已安排期程,將逐步執行,後續將於行政會議報告。 |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專任教師聘約」第12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聘約最近一次修正案,經111年12月15日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聘約第12點修正重點如下:
1.修正第1項:配合勞動部112年8月16日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教育部113年3月6日修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名稱為「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修正本項引用法規名稱。
2.增訂第2項及修正第3項:配合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8條修正規定,按未成年學生與成年學生,分別例示該性或性別有關專業倫理之範圍,即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關係界線。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兼任教師聘約」第5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聘約最近一次修正案,經111年5月12日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次修正係配合勞動部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原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教育部113年3月6日修正發布名稱為「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原名稱: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並依該準則第38條第1項規定略以,學校應依本準則內容將第8條及第9條規定納入校長及教職員工聘約,爰配合酌修本聘約第5點文字。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契聘副校長遴用要點」之附表本校「契聘副校長契約書」第13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契約書經111年11月29日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本次修正係配合勞動部112年8月16日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教育部113年3月6日修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名稱為「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爰修正本契約書第13點引用法規名稱。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教務處提:修正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查本校業依教育部111年12月19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3923 號、112年5月31日臺教人(三)字第1124201137號等函示,增訂有關「教師於娩假、育嬰留職停薪、因安胎所請之病假、產前假、流產假、陪產檢等期間,其所遺課務得由 學校協助安排」之相關規範。(參見附件四)。
(二)茲因教育部為強化建構友善生養環境,特再函示各校研訂教師於在學期間申請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等之授課時數彈性計算,教育部並將適時瞭解各校研訂辦理情形。(參見附件五)。
(三)經參考其他學校作法,增訂本校專任教師於懷孕期間或撫育未滿二歲(含)子女期間,得申請彈性減授每週 授課時數2小時,但不得支領超支鐘點費,每位子女以一方申請為限,申請減授期間合計以2學年為限,並應於該學期開學前完成簽准。(參見附件四)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第十五點修正如下:
十五、專任教師於懷孕期間或撫育未滿二歲(含)子女期間,得申請彈 性減授每週授課時數2小時,但不得支領超支鐘點費,每位子女 以一方申請為限,申請減授期間合計以2學年為限,並應於該學 期開學前完成簽准。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五、秘書室提:修正本校「114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學校應以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擬訂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教育績效目標。二、年度工作重點。三、財務預測。四、風險評估。五、預期效益。六、其他。 前項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 議通過後,於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報本部備查。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財務預測,指學校預測未來三年資金來源、用途及可用資金變化情形。」
(二)依前揭規定,本校114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由各單位分工撰寫權管項目,由秘書室彙整調整如附,續依規定經提相關會議審議通過後,於期限前報教育部備查。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及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教務處提:有關本校 115 學年度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及停招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115學年度申請案如下:
1.停招進修部四技:會計資訊系、國際商務系及資訊管理系。
2.停招進修部二專:企業管理系、應用外語系。
3.新增碩士在職專班:會計資訊系、國際商務系及資訊管理系。(教育部同意每校每年提出3案)
(二)上述申請案依「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12條略以:「…停招…,應與權益受影響之教職員工生溝通,說明權益保障措施,至遲於校務會議召開一個月前公告周知,並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及本校「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第6條第(一)款略以:「...經辦理單位相關會議或系務會議審議通過…」,依以上規定辦理並經相關會議審議通過。前述會議、計畫及相關表件,詳如附件一至六。
(三)另依本校「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第6條第(二)款略以:「…如未增加學校預算員額、使用空間及經費者,得經行政會議決定,免送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本次申請案皆為現有教學單位參考現行招生率,停招進修部四技(二專),併同增設碩士在職專班(3件),提會討論後,免送上述委員會審查。
(四)本校113學年度進修部四技整體註冊率68.22%,未達「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80%,連續兩年未達標準,教育部依規定扣減名額;教育部本次若未同時同意本校3件碩士在職專班申請案,提出進修部四技停招單位之招生名額,依該標準第6條附表六規定,先行調整至其他學制,待碩士在職專班申請案通過時再行辦理。
(五)115學年度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調整作業提報用表件,待教育部公告後再行抽換。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