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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13627(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7樓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118

出席人員:黃焜煌、李昭慶、劉正田、陳玉麟(簡慧紋)、凱達西、張嘉雯、李俞麟(李昭慶)、周麗娟、林玟君(許台瀅)、鄭豐譯、徐國鈞、米光武、鍾淑惠、陳芳姿、汪瑞芝、楊葉承、吳瑞萱(周學林)、廖文華、葉清江(王銘輝)、葉明貴、連勇智(洪偉玲)、高啟中(吳奇諺)、何志峰(張艾玨)、邱怡慧(陳匡賢)、彭勝龍、陳春富、連俊名、陳明熙、凌祥發、張婕、鄒慶士(王靖詠、陳俊均)

應出席:35(李主任秘書昭慶同時擔任環安衛中心主任鄒慶士主任同時擔任推廣教育部主任)

已出席:33(鄒慶士主任由王靖詠及陳俊均兩人代理)

未到:3 李興漢、張旭華、歐陽芳泉

主席:任校長立中(黃焜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推廣教育部提:修正本校「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及本校「推廣教育開班收費及鐘點費支給標準」,提請審議。

            議:

  • 本校「推廣教育開班收費及人事費支給標準」第二點,其中B支給費用第(八)項修正如下:

(八)特殊性質學分專班兼任助理費

(八)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之助教級為上限

            ()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本案業經612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618日業奉校長核定後實施。

           

貳、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13年度固定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無形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遞延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案件。

       執行情形:

序號

案由

業管單位執行情況

預估本案結案時間

1

113年度資本門預算100萬元以上

1.(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桃園校區風雨球場增設天溝防漏改善工程【1,450,449元】

*總務處:本案於113年2月15日如期開工,契約工期50日曆天,已於3月29日完工,完成驗收結算作業。

申請解除列管。

113/6

3.(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教育部補助「111年優化桃園校區校園工程」校門景觀美化暨校名牌新建工程(111G091) 【8,900,000元】

*總務處: 建築師事務所來函本案建造執照於113年6月14日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已審查通過,將於核對副本後領取建造執照作業。

113/12/31

4.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球場工程」(112G051) 【7,127,000元】

*體育室: 目前辦理簽核准予採購程序,本案擬採統包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於奉准後報教育部核定。

*總務處:

1.配合需求單位體育室及採購法規定辦理。

2.5月31日評選最有利標,6月11日決標作業,7月15日細部設計簡報。

113/12/31

5.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教師研究室工程(112G052) 【2,646,364元】

*總務處: 113年6月12日決標(晟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13,860,000元),訂於7月1日開工(90日曆天)

113/12/31

6.教育部補助高教深耕計畫設備(113K001)尚未核定【1,999,001元】

*教發中心: 獲分配經費之單位執行情況如下: 1.核銷完畢:圖書館。2.辦理中:資管系、財金系、資研所、應外系、企管系、商務系、創科系。

*總務處: 配合各學院提出需求辦理採購。

113/12/31

7.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設備【3,420,000元】

*校務永續發展中心:113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資本門共3,420,000元,已分配狀況如下:專業領域教學辦公室共1,275,000元、校務永續發展中心400,000元、國際行銷學院645,000元、113年2月新進教師與補發112年8月新進教師補助電腦費用共700,000元,餘款400,000元仍列於統籌款中。優化生師比值計畫將持續召開管考會議,檢視各單位經費執行狀況。

*總務處: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113/12/21

8.桃園校區建置元宇宙XR專業教室設備【3,025,000元】

*資網中心:數媒系已確認數量規格並簽准採購,電腦已於5月底共契下單,高階顯卡單獨招標6月19開標已決標。

*總務處: 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113/12/21

9.臺北校區更新2間電腦教室設備【2,750,000元】

*資網中心:規劃2間教室之PC已簽核並惠請總務處開始進行採購作業中,已下單共契採購中,預計8月底前更新完成。

*總務處: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113/12/21

2

113年度無形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

2.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平台建置【4,080,000元】

*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113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無形資產共4,080,000元,已分配狀況如下:專業領域教學辦公室共3,280,000元、研發處600,000。預計6月之後陸續開始核銷。餘款200,000元仍列於統籌款中。優化生師比值計畫持續召開管考會議,檢視各單位經費執行狀況。

*總務處: 配合各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113/12/21

3.校務資訊系統【3,400,000元】

*資網中心:

於3月7日由得標廠商與教務處、學務處、空院及本中心等單位召開啟動會議,4月10日廠商交付「工作計畫書」並召開向本校簡報會議,5月8日第一階段結束驗收。目前開始進行第二階段需求訪談,訪談單位教務處、學務處。

*總務處: 依需求辦理招標作業,2月6日召開評選會議,由創創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已完成議約事宜,後續依契約辦理履約事宜。

114/5/31

3

113年度遞延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

1.(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 圖書館112年樓層整修暨電梯延伸工程【14,169,759元】

*圖書館:本案由營繕組主導招標及施工時間, 目前已於4月25日召開施工前會前會,並於5月2日起每週二召開施工前會議,5月15日起電梯開始施工,6月1日地下室、以及6月19日後開始圖書館1及7樓施工。

目前7樓已於9月16日完工,並於9月20日點交;1樓於9月29日完工,10月2日點交;本館已於10月11日起開館使用。

地下1樓已於112年12月18日點交。

電梯工程亦於12月下旬完工,目前待使用執照核可始開放使用。

本案已於113年2月20日辦理驗收,4月15日複驗已過; 6月21日進行消防檢查,因尚有缺失初檢未過,目前已進行改善待送複審; 消防檢查審查過關才能申請最後室內裝修審核。

*總務處:

1.本工程案為「地下1樓」、「1樓」、「7樓」空間整修及「1部電梯延伸至地下室」。

2.4月15日完成複驗。

3.電梯延伸至地下室案,申請使用許可中。

113/4/30

2.(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 教育部補助「111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工程」(111G090)大門綠廊道暨周邊設施改善工程【12,766,366元】

*總務處:本案工程為校門口旁綠廊道整修,辦理招標作業,開挖後有隱蔽管線及汙水管需辦理遷移,已完成變更設計作業,目前工程進度落後,預計5月下旬竣工。經報請教育部同意展延至8月底前結案。

113/8

3.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球場工程」(112G051)【2,000,000元】

*體育室:目前辦理簽核准予採購程序,本案擬採統包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於奉准後報教育部核定。

*總務處:

1.配合需求單位體育室及採購法規定辦理。

2.5月31日評選最有利標,6月11日決標作業,7月15日細部設計簡報。

113/12/31

4.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教師研究室工程(112G052)【16,753,636元】

*總務處: 113年6月12日決標(晟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13,860,000元),訂於7月1日開工(90日曆天)。

113/12/31

     繼續列管。

  、其他列管案之情形如下所示(學生有約)           

                    其他列管案之一覽表                 

序號

案由

開始列管時間

承辦單位

繼續列管

列管2-22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0509)

6

臨時動議5、風雨球場場地安全問題

111.05.26

總務處

v

列管3-23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1114)

4

臨時動議2、我們是應外二甲,代表應外系提出三個問題

111.12.08

總務處

v

列管4-24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11128)

1

提案1、遮風擋雨的校園力量

111.12.08

總務處

v

列管5-第28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30429)

2

臨時動議1、建議學校推行「成績單無紙化」,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113.05.23

教務處

v

列管6-第29次學生與校長有約(1130429)

1

提案1、修路

113.05.23

總務處

v

2

臨時動議提案4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學生反映:希望能夠增設宿舍的冰箱

113.05.23

總務處

軍訓室(校安中心)

v

3

臨時動議提案6

商業設計管理系學生反映:

宿舍火災警報器時常誤響,給學生帶來極大困擾。

113.05.23

總務處

軍訓室(校安中心)

v

  肆、主席報告:()

伍、各單位工作報告:(另各單位補充口頭報告如下) 

   一、秘書室:

        ()725日主管餐會,請各單位填覆報名單。

        ()93-4日召開113年度主管共識營,請各主管預留時間。

   二、教務處:(該處會後提供以下書面文字)

        ()本處於113628日邀請本校顧問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陳見生教授,線上講習UCAN(大專院校就業職能平台)介紹及教學品保系統導入建置作業實作講習會,請相關單位人員含兼任助理參加,如有需要將於7月持續辦理講習,以期順利完成系統建置,相關資訊已寄給各單位。

        () 112學年度推動技專校院實習課程績效評量作業學校訪評結果,本校為有條件通過,感謝各單位協助。

   三、學務處:

        ()偏鄉志工隊全隊12名隊員,正緊鑼密鼓籌備暑假8月3~10日前往屏東縣枋寮,為當地海山社區經營發展協會弱勢兒童舉辦英語電腦夏令營。

        ()99日將舉辦教師共識營及導師會議,邀請魏大千律師談論有關霸凌防治最新狀況。後續本處亦將進行性平防治、霸凌防治、智慧財產權、防詐等業務宣導。

   四、圖書館:本館電梯向下延伸工程,將待消防改善完畢後才能複驗,目前尚未能使用。

     

   、資網中心(該中心會後提供以下書面文字)

        () 73日資安稽核依法是對全機關,委員可抽查本校任何教職員與資訊網路設備,若未依資安法規或機關自訂規範運作者,將可能被開立缺失,後續將會被追蹤改善至少一年。若成績太差,明年還會再來專案稽核,甚至每年都來,直至有所改進為止。稽核時,若發現機關有人員嚴重怠惰遵行資安法,或授權機關自訂的資安規範,則稽核委員可能會建議機關依照「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或機關自訂規範 ,進行後續的懲處程序。請各單位主管確認單位內的資訊系統與作業環境,已經完成日前提醒的15項事務,如所附的前訊息。如有需要協助之處,請不吝告知資網中心。

        ()另由於人員可能被委員抽問諸如:資安政策、資安宣導內容,所辦業務牽涉到要遵守的資安規範等,資網中心準備應對稽核的文件集(如下),供大家與受稽同仁隨時查閱。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086u4bn5rbdHDVL3IqVdsV9xrK_jxue3

  、軍訓室

         ()有關校園安全巡視,感謝各單位配合。

         ()有關中正紀念館6-7樓堆置雜物,企管系及管院請盡快將樓梯間的雜物移除。各單位雜物請勿放置樓梯間,此為影響安全通道之重大事件。

     主席裁示雜物堆置問題,請兩單位儘快處理。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資網中心提:修正本校「資通安全暨個資保護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本委員會成員將指定之一級單位主管改為本校各一級單位主管。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

            ()本校「資通安全暨個資保護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修正如下

               三條 本委員會委員由校長指定副校長一人擔任本校資通安全長,且為本委員會召集人,資訊與網路中心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兼執行秘書,其餘委員由本校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通識中心及各學院院長擔任。以上委員由召集人報請校長核定。

            ()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修正本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及附件一至三,新增附件四及五,並修改名稱,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規定前提報109年3月26日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施行,合先敘明。

            (二)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2條之3規定:「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或軍職人員遭受性騷擾,且行為人為第十二條第八項第一款所定最高負責人者,應向上級機關(構)、所屬主管機關或監督機關申訴。…。」教育部爰參考前開規定,據以修正「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於第7點增列機關首長涉及職場霸凌事件,應由具有管轄權之上級機關受理申訴事宜之處理程序。

            (三)案經參考上開教育部處理作業要點,修正旨揭作業規定名稱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員工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要點」,並增列本校校長如涉及職場霸凌案件時,申訴人應向教育部提出申訴;另配合修正本校處理小組之組成及運作方式,以及增列職場霸凌案件被害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提起申訴之程序等相關規定。

            (四)檢附本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修正草案暨相關附件資料各1份。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議:

  • 本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要點八點第()十八點修正如下

                  八、處理小組處理程序如下:

                       

                  (二)確定受理後,由召集人於七日內指派三人以上之委員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專案小組成員得或全部外聘具相關學識經驗之學者專家擔任。

                       

               十八、本要點經行政會議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並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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