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13年10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點:臺北校區行政大樓7樓會議廳、桃園校區弘毅樓A118室
出席人員:黃焜煌、李昭慶、劉正田、陳玉麟、凱達西、張嘉雯、李俞麟、周麗娟、林玟君、鄭豐譯、徐國鈞、米光武、鍾淑惠、陳芳姿、汪瑞芝、李興漢、張龍福、楊葉承、張旭華、廖文華、葉清江(李佩書代)、葉明貴(林育志代)、連勇智(何志峰代)、高啟中、何志峰、李幸瑾、彭勝龍、陳春富、連俊名、陳明熙、歐陽芳泉、張婕、凌祥發、吳瑞萱、王嘉吉、黃瑞傑
應出席:37位
已出席:37位
工作人員:黃楓菁、陳姵羚、朱峻毅、陳怡芳
主席:任校長立中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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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 |
頒發 112年度產學績優獎(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為年度前10名)-獎金19554元
承辦單位:研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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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2:10 |
頒發 112年度產學深耕獎(產學合作機構數量為年度前3名)- 3人-頒發獎狀
承辦單位:研發處 |
貳、確認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記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教發中心提:訂定本校「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並廢止本校「數位教學課程實施辦法」及其相關表件,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三條修正如下:
第三條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定,遠距教學係指師生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課程設計須含議題討論、線上作業或測驗);遠距教學課程係指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之課程。本辦法將遠距教學課程區分為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及同步視訊遠距教學課程,定義如下:
一、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使用本校數位教學平台進行教學課程,每學分須提供九學時450分鐘之數位教材,並運用平台進行議題討論、線上作業或測驗。前述數位教材須運用影片、動畫、投影片、文字、聲音、圖片、照片或由以上組合之多媒體媒介,且加入聲音講解;影片需清晰且畫質不得低於1280*720p、並使用本校公告之片頭與片尾格式。
二、同步視訊遠距教學課程:以同步視訊方式授課之本校主播課程,且於本校數位教學平台進行議題討論、線上作業或測驗。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業經校長核定後,於9月25日起實施。
二、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數位教材製作補助辦法」,並廢止本校「優良數位教材製作獎勵辦法」及其相關表件,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要點內文文字請皆使用全名-「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業經校長核定後,於9月25日起實施。
三、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業經校長核定後,於9月25日起實施。
四、學務處提:有關本校外籍生、僑生(含港澳生)及陸生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僑保及團體保險收費,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況:續提12月19日校務會議審議。
參、行政會議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案 由:113年度固定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無形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遞延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案件。
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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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案由 |
業管單位執行情況 |
預估本案結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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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教育部補助「111年優化桃園校區校園工程」校門景觀美化暨校名牌新建工程(111G091) 【8,900,000元】 |
*總務處: 本案經三次上網公告,10/8開標,仍無廠商投標。將請設計單位檢討相關預算項目內容,依程序續行辦理招標作業。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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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球場工程」(112G051) 【7,127,000元】 |
*體育室: 目前辦理簽核准予採購程序,本案擬採統包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於奉准後報教育部核定。 *總務處: 1.配合需求單位體育室及採購法規定辦理。2.於8月10日開工(工期90日曆天,承曦樓及圖書館前平台預定11月上旬先行開放,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球場部分預定11月下旬竣工(截至9月30日實際進度21.85%)。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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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教師研究室工程(112G052) 【2,646,364元】 |
*總務處: 113年6月12日決標(晟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13,860,000元),於7月1日開工,目前進行隔間及鋁窗安裝,預定10月中旬竣工(截至9月30日實際進度81.5%)。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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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育部補助高教深耕計畫設備(113K001)尚未核定【1,999,001元】 |
*教發中心: 獲分配經費之單位執行情況如下: 一、辦理各院設備與教學單位師生電腦設備更新(含部分業務費):1.實支數:7,230,588元、已審數(含登帳未消數):4,318,574元、目前餘款149,573元統籌分配中。二、行政單位資本門總計903,000元,已執行303,000元,執行中600,000元。 *總務處: 配合各學院提出需求辦理採購。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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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設備【3,420,000元】 |
*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113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資本門共3,420,000元,已分配狀況如下:專業領域教學辦公室共475,000元、校務永續發展中心515,500元、國際行銷學院645,000元、113年2月新進教師與補發112年8月新進教師補助電腦費用共700,000元,113年8月新進教師補助電腦費用共300,000元,餘款784,500元仍列於統籌款中。優化生師比值計畫將持續召開管考會議,檢視各單位經費執行狀況。 *總務處: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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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桃園校區建置元宇宙XR專業教室設備【3,025,000元】 |
*資網中心:數媒系已確認數量規格並簽准採購,電腦已於5月底共契下單,高階顯卡單獨招標6月19開標已決標,廠商7月22日送顯卡,7月23日送電腦,7月25日安裝,8月28日驗收, ,已完成付款。申請解除列管。 *總務處: 配合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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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3年度無形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
2.優化生師比值、精進創新教學計畫平台建置【4,080,000元】 |
*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113年度優化生師比值計畫無形資產共4,080,000元,已分配狀況如下:專業領域教學辦公室共3,280,000元、研發處600,000。6月之後陸續開始核銷。餘款200,000元仍列於統籌款中。優化生師比值計畫持續召開管考會議,檢視各單位經費執行狀況。 *總務處: 配合各需求單位辦理採購作業。 |
11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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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務資訊系統【3,400,000元】 |
*資網中心:於3月7日由得標廠商與教務處、學務處、空院及本中心等單位召開啟動會議,4月10日廠商交付「工作計畫書」並召開向本校簡報會議,5月8日第一階段結束驗收。目前開始進行第二階段需求訪談,訪談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空院。 *總務處: 依需求辦理招標作業,2月6日召開評選會議,由創創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已完成議約事宜,後續依契約辦理履約事宜。 |
114/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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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3年度遞延資產預算100萬元以上 1.(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 圖書館112年樓層整修暨電梯延伸工程【14,169,759元】 |
*圖書館: 本案由營繕組主導招標及施工時間, 目前已於4月25日召開施工前會前會, 並於5月2日起每週二召開施工前會議,5月15日起電梯開始施工, 6月1日地下室、以及6月19日後開始圖書館1及7樓施工。 目前7樓已於9月16日完工,並於9月20日點交;1樓於9月29日完工,10月2日點交;本館已於10月11日起開館使用。 地下1樓已於112年12月18日點交。 電梯工程亦於12月下旬完工,目前待使用執照核可始開放使用。 本案已於113年2月20日辦理驗收,4月15日複驗已過; 6月21日進行消防檢查,因尚有缺失初檢未過,已進行改善並於7月15日複審通過;現進行室內裝修其他項目審核中。
*總務處: 1.本工程案為「地下1樓」、「1樓」、「7樓」空間整修及「1部電梯延伸至地下室」。 2.4月15日完成複驗。 3.電梯延伸至地下室案,申請使用許可中(已送至市府審查,仍待審查結果)。 |
113/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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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年轉入113年繼續執行案件) 教育部補助「111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工程」(111G090)大門綠廊道暨周邊設施改善工程【12,766,366元】 |
*總務處: 本案工程為校門口旁綠廊道整修,辦理招標作業,開挖後有隱蔽管線及汙水管需辦理遷移,已完成變更設計作業,廠商已申報竣工,惟尚有竣工前缺失項目尚未完成改善,致未獲監造認定達竣工條件,7月24日召開竣工前缺失改善協調會。經簽奉核准暫擱爭議,同意認定8月7日竣工,擇期辦理驗收 |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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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校園球場工程」(112G051)【2,000,000元】 |
*體育室:目前辦理簽核准予採購程序,本案擬採統包方式辦理公開招標,於奉准後報教育部核定。 *總務處: 1.配合需求單位體育室及採購法規定辦理。 2.於8月10日開工(工期90日)。承曦樓及圖書館前平台預定11月上旬先行開放,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球場部分預定11月下旬竣工(截至9月30日實際進度21.85%)。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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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部補助「112年優化臺北校區教師研究室工程(112G052)【16,753,636元】 |
*總務處: 113年6月12日決標(晟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13,860,000元),訂於7月1日開工(90日曆天)。目前進行隔間及鋁窗安裝,預定10月中旬竣工(截至9月30日實際進度81.5%) |
1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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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檢討課程開課規劃乙案: 1.依商務系9月25日簽文,校長批示意見:請商務系切實檢討開課規劃,一個月內向教務處提報改善方案。 2.依應外系9月27日簽文,校長批示意見:請召開系課程委員會,切實檢討德法西三國語文之「必修」的必要性。 (納入113.10.17 113-1-4行政會議列管) |
*商務系:本案已於113年9月30日113學年第1學期第1次國際行銷學院主管會議中進行討論,並將依據會議結論研擬改善方案,預計於指定期限內提交至教務處。 *應外系: 本案經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國際行銷學院主管會議(113年9月30日)討論,建議本系與商務系試行將日二技之德文與法文課程合開。 另本系西文課程修課人數符合開課標準,且逐年增加(113-1日二技修課人數為17人,四技及五專合開之兩門修課人數分別為35人及26人,擬維持由本系開課)。本案已於本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113年10月1日)報告,預計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 |
教務處建議:本處正蒐集其他學校開課辦法相關做法,教務處將於顧全師生之下,並減少學校負擔,預計於下周提出修正本校相關法規。
主席裁示:請各系檢視凡是畢業門檻,即是必修。校方規定必修課學分數需低於總數的 65-70%。現各單位若列為選修課卻是畢業門檻者,屆時計算可能會超過70-80%。這點請各系確實檢討改善。請教務處召集相關會議檢視各系情況,勿有此情況發生。 |
決 議:
(一)編號1-8桃園校區建置元宇宙XR專業教室設備【3,025,000元】,資網中心及總務處解除列管。
(二)有關學生投訴:「教師告知校方因進行工程,所以不開課…」,此絕非事實。學校重大工程經費一大部分皆獲教育部補助,絕不會犧牲教師教學及研究的資源,以及學生的受教權利,請各主任務必向師生宣導。
伍、主席報告:(略)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另各單位補充口頭報告如下)
一、黃副校長室:(報告內容詳如簡報資料-附件1)
主席裁示:
(一)本案學費如何支付?若能爭取州內學費 In-state tuition fee,而採非國際學生學費,將更有效吸引同學申請。(黃副校長回覆:後續再瞭解。)
(二)現各單位網頁設計版面已規格化,後續請各單位充實網站內容。
(三)有關Faculty & Staff的資料,現教師資料格式不一。後續教師基本資料版面呈現應統一,至少應包含:研究、教學、服務此三大類,以及學經歷。應盡量比照AACSB要求建立,以及研議是否與SEDONA系統及國科會系統串連起來。
二、教務處:(該處會後提供以下部分書面文字)
(一)113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四技課程調整
1.專業科目部分預計合併開課科目如下:
2.通識及體育科目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至畢業期間,預計合併開班:
(1)通識:大學國文選(二)、英文(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目前由5班改開3班;進四技會資一甲與進四技企管一甲合併開一班、進四技財金一甲、進四技商務一甲與進四技資管一甲合併開一班。
(2)體育:進四技會資一甲與進四技商務一甲合併開一班、進四技財金一甲、進四技企管一甲與進四技資管一甲合併開一班。
(3)初步計算,將少開19班、43學分。
(二)依本校「112學年度技專校院追蹤評鑑實地訪視籌備會議」(112.7.10 召開)有關『各學院精簡學程數(含微學程)至2~3門』決議辦理,本處已於112年5月2日召開「112學年度學分學程/微學程協調會議」完成盤點或整併現行開辦之學分學程及微學程。各學院整併後學分學程/微學程開設與停辦皆經校課程委員會完成審議,預計提案至113年10月28日113-1-1教務會議審議。另本處亦已於113年9月5日以簡便行文方式爰請各學分學程/微學程開辦單位於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推廣說明會,請尚未辦理之學院盡速辦理。
(三)UCAN施測進度,已施測單位: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國際商務系、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及商業設計管理系,餘教學單位將陸續進行施測。
(四)教育部114學年度「技術型高中與科技大學合作3+2新五專模式專班」申請截止日至113年11月29日止。該部為有意願申請該專班學校後續順利執行,預定於113年10月22日下午2時,以視訊方式舉辦試辦計畫說明會。前經調查結果,計有應用外語系以「國際整合傳播行銷人才專班」及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以「智慧科技設計人才專班」等2件申請案,屆時請派員參加說明會,以利後續作業。
(五)113學年度系所及學位學程自我評鑑,於113年10月8日、9日辦理,就委員提出建議,進行後續精進。
(六)教育部核定本校114年度春季班暨秋季班產業碩士專班共7案:文創產業國際行銷經營管理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AI商業應用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企業永續經營與管理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跨境電商行銷與經營管理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稅務與法律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創新設計與品牌經營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及會計稅務實務產業碩士專班(秋季班)。
主席裁示:
(一)班級合班及減少,其前提是絕不犧牲學生受教權益,亦不犧牲教學品質,有效率的資源整合才是校方的目的。
(二)有關自我評鑑檢討報告,針對委員意見,各系請盡早研議改善,以面對明年4月的外部評鑑。
三、學務處:
(一)107年週年校慶籌備會議業於10月15日辦理完畢,本次校慶典禮將於桃園校區舉行,各單位獻獎資料,請於11月1日前繳交本處。
(二)11月18日將辦理校長有約。未來學務處所舉辦與學生直接相關之活動,包括:新生始業式、幹部座談會及校長有約,除行政主管外,亦將邀請系所主管參與。
四、總務處:
(一)四大工程案進度向大家報告:
1.綠廊道案,待竣工圖送達將驗收。
2.教師研究室案,11月底將驗收。
3.球場工程案,進度皆掌控中,預定11月下旬竣工。
4.桃園校區校名牌案,10月8日第三次公開招標開標流標,將請設計單位檢討相關預算項目內容,依程序續行辦理招標作業。
(二)校長指定兩事項報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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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案名 |
校長指示 |
總務處說明執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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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本校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之結果 |
1.依總務處9月16日簽見,校長指示:請總務處於行政會議簡要報告2023年本校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之結果(優,尚可,劣),以及本案未來策略與執行方案。 |
本校2023年溫室氣體盤查(溫盤)結果: 1.溫盤是自我檢視與自我比較 溫室氣體盤查是組織對其排放的溫室氣體量進行記錄和報告的過程,目的是了解溫室氣體排放狀況,並制定相應的減排策略。本校盤查基準年為2023年,範圍為二校區。報告中的數據是否可與行業標準或其他學校的數據比較,經詢本次委外盤查服務的輔導顧問表示,因每所學校規模、屬性不同,無法進行比較,應是著重自我比較,觀察與基準年相比的減排進展。 2.減碳策略為持續監控管理電力並導入節能設備 本次盤查結果發現:類別2-能源(電力)間接排放為主要排放源(佔88.99%),類別1-直接排放次之(包括固定、製程、移動、逸散排放,佔9.86%)。未來建議每年持續盤查,並針對類別1、2項進行管理,逐步導入節能設備,推動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措施,以期2030年達成30%碳中和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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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校淨零培力、能源政策與循環經濟 |
2.依校務永續發展中心9月16日簽見,校長指示:請總務處向市政府產發局索取「2024臺北永續城市論壇」資料以供之参考。彙整重點於下一次行政會議中簡要報告。 |
《2024臺北永續城市論壇暨淨零城事展》重磅登場,攜手產業、民眾Go Action,邁向2050淨零臺北! (如下)
在全球減碳趨勢的引領下,臺北正穩步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在追求永續發展的道路上,臺北市積極推動建構高效能的節能環境、多元化能源應用、發展循環經濟並帶動產業結構轉型,提升企業的碳抵抗力與適應能力。臺北市率全國之先制定了地方政府的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並率全臺之先公布《臺北市淨零行動白皮書》並將淨零排放入法,以智慧零碳建築、綠運輸低碳交通及全循環零廢棄三大淨零關鍵路徑為核心,展現全面性與系統性的永續發展策略。本屆論壇規劃四項主題討論,「議題一,零碳城市永續前進新指標」由KANTAR凱度集團、法商施耐德電機、國泰世華銀行,從國際聚焦到臺灣對於永續議題的關注,進而掌握碳權密碼;「議題二,關於減碳的綠色城事」,邀請中鼎集團、鼎漢國際工程顧問、聯華林德氣體及台塑新智能,從城市角度探討建築、交通、綠色能源轉型的減碳解決方案;「議題三,循環有價、產業轉型升級新解方」,由新加坡商宜睿智慧、恆隆行restyle2050、無印良品、馳綠國際共同分享新型態的商業模式或創新轉型;「議題四,淨零綠生活、實踐永續城市的先鋒」著重於日常生活面向,由家樂福、鮮乳坊、里仁、地球解方,交流認識友善生產、減塑包裝、創新設計等綠色消費實踐,鼓勵市民共同參與,倡導低碳生活方式,聯手打造永續友善的城市環境。 |
五、研發處:
(一)由本中心與台北圓山扶輪社、台北晶華酒店共同合作舉辦2024扶創盃全國青少年智慧商務創新創業競賽,競賽相關資訊已公告。
1.此競賽活動獲得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10萬元補助。
2.主題涵蓋「電子商務與數位行銷」、「智慧金融與投資科技」、「企業管理與商業智慧應用」以及「教育科技與線上學習」四大領域。
3.獎金金額第一名最高新台幣10萬元整,總獎金金額高達33萬元整。
4.初賽截稿日為10月13日,總決賽為10月26日(舉辦在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二)10月17-19日,本校企管系江梓安教授及資管系張隆君副教授各提一專利,參與「2024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
(三)1 113年教育部畢業流向調查電訪作業,由研發處以獲分配之高教深耕計畫經費,補助各教學單位電訪員學習獎助金。因本項業務將於10月前依成功受訪資料上傳教育部平台,由於期限將屆至,目前有資管系、財稅系、財金系、會資系、數媒系、商務系、應外系等系所陸續進行問卷電訪。本項業務為本校高教深耕計畫「部定指標」,其問卷結果分析,亦為各教學單位教學評鑑中,教學成果之重要展現,請未啟動電訪作業之系所,儘速啟動。
(註: 113年教育部畢業流向調查表詳見研發處工作報告。)
主席裁示:
- 畢業生流向調查數據,評鑑委員皆相當重視,此調查結果亦將做為各系所檢討課程及教育目標之根源,請各單位務必達標。
- 目前仍有許多系所填答資料為零,請10月底前務必完成。人數較多的學系,亦請加強努力衝刺人數,以提高達成率。目前本校第一年填答率僅23%、第三年填答率僅16%、第五年填答率僅15%,與目標值62.5%,仍有一段差距,請大家一起努力。並請各系主任調派人力,下週全力密集衝刺數據。
六、國際處:(該處會後提供以下部分書面文字)
(一)針對五專部學生雙聯計畫,目前與Santa Clarita Community College District, College of the Canyons(加利福尼亞聖塔克拉利塔的社區大學)洽談,本校學生前往就讀的最大優勢係完成學業後,若成績符合資格,不需經SAT考試,即可申請進入加州的大學系統就讀,並支付較便宜的學費。本校會資科目前已進行此計畫,未來本處規劃將該計劃擴展至全校五專部學生,預計11月召開說明會,屆時將提供詳細資訊給予各科參考。
(二)10月18日辦理交換生申請說明會,今年參加人數較去年增長32%,計144位學生報名,盼未來交換生人數亦能提升。
七、校務永續發展中心:
(一)今年6月17日STARS (The Sustainability Tracking, Assessment & Rating System) 2.0改版3.0,本中心檢視所有相關條文後,新版報告書將再納入空院及推廣教育部內容。
(二)報告書串聯及STARS對照說明,各單位繳交資料相當豐富,後續專業排版時,將需較高解析度的照片圖檔,屆時將再請各單位提供原始檔案,特此感謝。另永續報告書的撰寫串聯或與STARS規定有關部分,各單位繳交原始資料即可,本中心將負責後續撰寫串聯。
(三)永續報告書工作小組會議延至11月7日召開,協請各主管出席,亦加入空院及推廣教育部。
(四)本校中長程計劃書,各單位若有更新或交資料,請洽本中心。
八、圖書館:報告本館發生一件校外人士案件(略,詳情請洽本館)。
九、資網中心:
(一)10月23日教育部召開新年度高教深耕說明會,高教深耕含資安專章,將提報112-113年成果以及114-116年新計劃,若各單位有屬於主機集中設置等安全事項需納入計劃,請一併向本中心提出。
(二)12月4日將辦理資安稽核ISO 27001第三方驗證,11月25日將召開資安委員會。11月中旬將辦理內部稽核,屆時請各相關單位配合。
(三)本中心臺北校區資訊機房冰水主機採購案進行中,再請總務處多協助。
十、軍訓室:提醒各單位,有關空堂教室平時請注意關門上鎖。
十一、環安衛中心:
(一)113年10月7日於臺北校區順利完成113年度五專一至三年級公費流感疫苗校園集中設站接種作業,包括事前與接種診所溝通聯繫、本校符合接種人員調查、接種當日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實地訪查等;總計完成664人接種(教職員工26人、五專一至三年級638人)。
(二)有關10月12日國光疫苗變色單一事件,本校為同一批疫苗,將持續追蹤本校師生是否有任何施打疫苗後的不良反應。
十二、主計室:
(一)依往例,下週將進行立法院審議114年預算,本處現正欲擬答題中,各單位若有接獲立委關切某議題電話以及本校處理相關資料,請提供予本室及秘書室。
(二)因應評鑑有關各單位教學資源經費投入方面,過往通常低估,本室現已完成一個版本。部分涉及統籌全校分配單位,如:圖書館、資網中心、水電費、教師薪資…等,將採加註方式納入。(有關統籌分配部分,若負責單位能將分配資料給予本室,本室亦可彙整納入。)
主席裁示:各單位評鑑時常低估教學資源,感謝主計室將此資料數據彙整並展現。
十三、通識中心:本中心辦理113學年度大學入門講座,很榮幸邀請到逢甲大學中文系余風副教授,於10月1日來為我們帶來一場精彩的演講,主題為:「大學生活了沒?關於讀書之外的生命旅程」。本次講座圓滿落幕,非常感謝大家踴躍參加。
十四、推廣教育部:
(一)感謝黃副校長及凱達西國際長協助開課挹注本部業績200萬元。截至目前爲止,本部業績870萬元,累計共計1000餘萬元。
(二)最近開設課程,如:商業數據分析及咖啡手沖技巧,這方面課程已如期開班。亦檢討最近開設課程,如: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導遊領隊資格考試輔導,報名人數偏少,檢討結果係因勞動部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該方案補助每人3年7萬元,可達80-100%學費補助,未來應避免開設此類勞動部有補助的課程。
(三)11月底將開設米其林饗宴課程,近日將公佈。
十五、空院:本周日及下周日將舉辦期中考試。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修正本校「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規程最近一次修正案,業經教育部113年7月4日臺教技(二)字第1130064155號函准予核定,轉陳考試院113年8月7日考授銓法四字第1135727380號函核備本校組織規程部分條文第11條、第22條之3,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
(二)本次修正第22條之1,自114年2月1日生效,說明如下:依本校校務永續發展中心113年9月18日奉核簽辦理。該中心考量業務範疇之多元與繁雜性,為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中心內職員擬採分工方式進行各項校務研究分析、永續發展推廣、大學社會責任業務事宜,爰於該中心增設二級行政單位「校務研究」及「永續與大學社會責任」兩組,以有效執行中心內各項校務研究分析、永續發展推廣、大學社會責任計畫之業務。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並自114年2月1日生效。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人事室及主計室研議校務永續發展中心人力配置規劃及預算分配。
提案二、人事室提:本校113年教師行政服務獎章獎勵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行政服務獎章獎勵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參與本校行政工作,貢獻所長,並獎勵教師兼任行政服務之辛勞,本校訂有「教師行政服務獎章獎勵要點」,對於兼任行政工作累計滿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且經行政會議審議績效優良通過者,依下列規定頒發行政服務獎章(牌)及獎勵金,各等第獎章(牌)以請領一次為限:
1.滿五年者,頒發三等行政服務獎章(牌)。
2.滿十年者,頒發二等行政服務獎章(牌)及獎勵金新臺幣三千元。
3.滿十五年者,頒發一等行政服務獎章(牌)及獎勵金新臺幣八千元。
4.滿二十年者,頒發特等行政服務獎章(牌)及獎勵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三)依前揭要點第5點略以,現職兼任行政工作教師符合本要點規定之年資計算至當年7月31止;次依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附帶決議:「(二)……,「現職」定義為前一年度8月起至當年度7月止任職之主管名單」。
(四)有關113年教師行政服務獎章獎勵案,業經本室初步調查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112學年度)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之行政服務年資,經調查確認符合本年請頒資格者計7名(如附件)。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續辦獎勵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查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最近一次修正案,經113年1月24日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並自113年2月1日實施。
(二)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修正第8點:
(1)按大學法第1條、第13條及第36條規定意旨,關於各學術主管產生方式之程序、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各大學享有一定程度之自治權,惟應以經教育部核定實施之組織規程為據。查本校組織規程第27條第3項規定,各學術主管去職分任期屆滿、不擬續任、未獲續任、主動辭職,以及其他原因等。其他原因去職除具有法定原因外,須經各該教學單位教師一定比例以上連署、並於院務會議、中心會議、所、系(科、學位學程)務會議通過,始得報校長核定解聘學術主管職務。即無需經由上開「連署、單位會議通過及校長核定」之程序者,必須限於具有法定原因當然解職者。又有關「法定原因」在解釋上則必須以法律明定當然解職之原因為限。
(2)經審酌本準則第8點第1項除後段「校長亦得基於校務推展配合之需要,解除學術主管職務」之規定,似有排除適用其他非法定原因去職應循程序,即得由校長逕予解任學術主管職務之疑慮,與前開本校組織規程第27條第3項規定未合。
(3)為期明確並避免爭議,使學術主管除法定當然解職事由外,因其他原因去職者,均回歸連署、院務會議、中心會議、所、系(科、學位學程)務會議通過及校長核定之程序,爰刪除本準則第8點第1項除後段規定及法定原因「本校一切法令規定」之文字,以符合實務作業。
(三)修正第10點:考量校外學者得參加各學院院長遴選而為候選人,為使遴選過程超然客觀,爰於第2項明定各學院辦理院長遴選時,遴選作業參與人員如同意為候選人,應退出遴選相關作業。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並自114年2月1日生效。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學生外國語言能力指標檢核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考量劍橋系列相關英檢更迭、培力英檢於112年12月起辦理聽說讀寫4項能力測驗與增列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修正第三點。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教發中心提:修正本校「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考量劍橋系列相關英檢更迭,培力英檢於112年12月起辦理聽說讀寫4項能力測驗,修正第三條。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教發中心提:訂定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並廢止本校「教學獎遴選作業要點」、本校「教學獎遴選與獎勵辦法」、本校「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及其相關表件,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考量專業間差異性,肯定教學優良之教師在教學上的努力及貢獻,訂定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
(二)為單一化獎勵作業,考量本校「教學獎遴選作業要點」、「教學獎遴選與獎勵辦法」、「專任教師創新教學獎勵辦法」獎勵目的與性質相似,廢止上開法規與推薦資料表。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第二條、第八條、第九條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校現任專任教師(含約聘教學人員),在本校任教滿二年以上,遴選作業當學年度未有教授休假研究、留職停薪,且遴選作業前一學年有效問卷之教學評量總平均達四4.5分,得為教學優良教師候選人。
前項年資計至遴選作業當年度7月31日。
(附註:本辦法實施前本校教學獎、專任教師教學獎之獲獎人均具備候選資格。)
第八條 本辦法獎勵金由「教育部專案補助計畫」項下或由校務基金5項自籌之捐贈收入財源支應,並得視學校財務狀況調整獎勵方式、名額及金額;若無計畫經費補助或捐贈經費用訖時,則暫緩實施。
第九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附註:本辦法實施前本校教學獎、專任教師教學獎之獲獎人均具備候選資格。)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七、學務處提:修正本校「國貿飛鵬獎學金設置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113年9月16日捐款人簡添富先生來電辦理,簡先生表示因物價飛漲,自113年起每年捐款約新臺幣120萬元,並提高每名學生每學期獎學金為新臺幣6,000元。
(二)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30日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調整弱勢學生家庭所得金額。
(三)據此,修正本設置辦法相關條文。
(四)本案業經113年9月23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秘書室依據本校「接受捐贈致謝辦法」,計算該捐贈人累計金額是否已達一千萬,並進行後續致謝、命名等事宜。
提案八、資網中心提:修正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本小組成員原為指定之一級單位主管,將改為本校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修正如下:
三、本組置主任委員一人,由副校長兼任,資訊與網路中心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兼執行秘書,其餘委員由本校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及各學院院長、指定之法律專長專家學者,大學部(含研究所)、專科部、進修學制、空中進修學院學生代表各一名組成之。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九、資網中心提:修正本校「資訊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本委員會成員原為指定之一級單位主管,將改為本校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資訊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修正如下:
二、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資訊與網路中心中心主任擔任,資訊與網路中心行政組組長為執行秘書;其餘委員由本校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為當然委員;另各所、系(科)、體育室、通識教育中心各推派講師以上教師一名,及學生代表四名(大學部[含研究所]、學院部、專科部、及進修學制及空中進修學院各推選一名)為遴選委員。各委員均由校長聘任之。校長得視需要增聘委員若干人。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十、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為鼓勵本校專任教師執行產學合作及促進產學合作交流,特依據教育部頒訂之「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訂定本要點。本要點獎勵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完成產學合作計畫並依規定繳交結案報告及經費結報者。獎勵項目包括:(一)產學績優獎:頒發獎勵金及前十名獎狀;(二)產學深耕獎:前三名頒發獎狀
(二)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二條,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應以促進知識之累積及擴散為目標,發揮教育、訓練、研發、服務之功能,並裨益國家教育及經濟發展
(三)另依113年度03月份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資訊系統填表手冊所載,產業碩士專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專班等特殊專班,毋需填寫於表1-8(教師承接政府部門計畫案)或表6-2(非由教師承接之產學合作資料表)。
(四)教育部所訂「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係為鼓勵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應以促進知識之累積及擴散為目標,產業碩士專班及產業攜手專班不計入產學合作範圍,且此二類專班屬授予學位之學制,又為奬勵本校教師多與民間企業等單位合作之目的,故不列入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奬勵要點之奬勵範圍,爰修正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第三點規定。
(五)本案業經研發處113年8月26日處務會議討論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校「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第三點修正如下:
三、本要點獎勵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完成產學合作計畫並依 規定繳交結案報告及經費結報者(不含開設產業碩士專班及產業攜手專班而主持部分)。獎勵項目如下:
(一)產學績優獎:教師擔任產學合作案計畫主持人主持新臺幣(以下同)二萬五仟元以上之產學合作計畫,年度累計計畫經費滿五萬元採計一點(採無條件捨 去),依第五條規定核算並頒發獎勵金,並就前十名,頒發獎狀一紙。
(二)產學深耕獎:教師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合作機構數量為該年度前三名者,頒發獎狀一紙。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註:附件1-黃副校長簡報詳如秘書室網頁/同次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