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國際行銷學院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11338()中午12:10

地點:本校五育樓6F608C研討室

主席:連™智院長

出席人員:

當然委員―何™峰主任、邱™慧主任、高™中主任

教師代表™玲委員、莊™彰委員、張™瑧委員

學者專家與產業界代表―陳™銘委員、吳™華委員

學生代表大學部吳™ (應外系)

請假人員:

教師代表™委員

學者專家與產業界代表―洪™挺委員

學生代表專科部陳™ (商務系)、研究所齊™ (貿談所)

紀錄:洪™玲行政專員

  • 主席報告

本院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擬訂於113年5月13日(一)中午12:10敬請各位委員預留時間。

  •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本院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課程委員會紀錄(如附件)。

  • 討論事項

提案一、研擬本院「國際行銷學院核心能力指標」(草案),提請審議。

  明:

  1. 本院於112學年度成立設立,故擬訂定本院核心能力指標。
  2. 本校校務發展定位圖,如附件1,配合本校校級之培育目標為創新創意、實務技能、社會關懷、自我管理、數位化之五項,建議訂定「國際行銷學院核心能力指標」(草案)附件2,敬請各委員提供指教及建議。

  法:俟本會議通過,續提院務會議審議。

  議:修正後通過,修正編號3永續經營指標定義說明為「追求正直誠信,平衡商業效能與社會責任」。

提案二

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提:

本學位學程核心能力指標擬新增「數位化」指標,提請審議。

  明:

  1. 為符合「112~116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配合本校之整體發展方向修正,除原有之「創新創意」、「實務技能」、「社會關懷」、「自我管理」外,擬於系所之核心能力指標新增「數位化」指標。
  2. 經會議討論新增後,核心能力指標說明如下:

    核心能力 (Core Competence)

    性質

    內涵

    CC1: 專業智能

    知識、技能

    具備經貿法律專業知識與國際交涉溝通能力

    CC2: 整合思辨

    知識、技能、態度

    具備吸收新知、整合思辨與創意思考能力

    CC3: 多元關懷

    知識、態度

    具備國際視野、多元價值與關懷實踐能力

    CC4: 合作負責

    態度

    具備自我負責與團隊合作能力

    CC5:數位化     (新增)

    知識、技能

    具備操作與應用數位資訊分析之能力

  3. 本案業經本學位學程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及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位學程會議通過。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院務會議審議。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擬修訂本院共同基礎課程表(核心必修)案,提請審議。

  明:

  1. 為提升本院課程特色之核心必修故擬調本院共同基礎課程表,及依據本院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主管會議建議修正本院共同基礎課程。
  2. 本院現行之共同基礎課程表如附件一,修正後共同基礎課程表(草案)如附件二。
  3. 擬修訂於各系113學年度入學之課程科目表。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擬續提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

  議:修正後通過,五專部及四技部之院必修皆為行銷管理2學分、國際行銷2學分;並調整於113學年度入學之課程科目表。

提案四、本院各所系科「113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課程科目表」案,提請審議。

  明:

  1. 依據本校課程訂定及修定準則第八點之規定辦理。
  2. 另依據教務處(113)北商大教務字第1120227號簡便行文有關本校113學年度各學制入學新生適用課程科目表訂定注意事項,敬請各系所據此辦理如附件所示。
  3. 本次提案單位:國際商務系、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
  4. 彙整本院各所系科113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課程科目表,如下說明:

    學制

    系所

    日間專科部五專

    國際商務系

    日間大學部四技

    國際商務系

    日間大學部二技

    國際商務系

    進修大學部四技

    國際商務系

    進修大學部二技

    國際商務系

    碩士班

    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

    國際學程

    國際商務系

  1. 本案通過系所(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議及系所(學位學程)務會議審議通過。

  法:俟本會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議:

  1. 國際商務系之四技部及五專部之院必修依本此會議提案三決議修正後通過,另跨系選修調整為12學分,及備註欄說明113學年度起,四技日間部學生在學期間應至少選讀一門學程(含微學程),修畢於學位證書加註學分學程(含微學程)名稱,未修畢者得向教務處申請開列修課證明;成績及格之科目學分得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內。
  2. 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五

應用外語系提:本系「數位英語溝通」、「跨領域數位文創」及「跨領域數位微學程:程式設計融入英語學習」微學程(3)終止案,提請審議。

  明:

  1. 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辦理。
  2. 為鼓勵學生修習跨領域課程,拓展學生職涯選項,本系於110學年度設立「數位英語溝通」微學程、「跨領域數位文創」微學程及「跨領域數位微學程:程式設計融入英語學習」等微學程課程,各微學程計畫書如附件。
  3. 考量上述三門微學程學生修讀情況不理想,修畢人數已連續2年低於5人,且部分課程與本系學生興趣及未來發展方向較為不符,擬依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申請終止。
  4. 本案業經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會審議通過。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擬續提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應用外語系提: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選修課程人數未達標準擬續停開課程案,提請備查。

  明:

  1.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
  2. 檢附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選修課程人數不符最低開課人數停開,以及因特殊因素仍必須開課之課程清單。
  3. 本案業經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會審議通過在案及及112學年度第2學期停開課奉核簽呈。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送教務處備查。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國際商務系提: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選修課程人數未達標準擬續停開課程案,提請備查。

  明:

  1.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
  2. 檢附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選修課程人數不符最低開課人數停開,以及因特殊因素仍必須開課之課程清單。
  3. 本案業經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會審議通過在案及及112學年度第2學期停開課奉核簽呈。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送教務處備查。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

國際商務系提: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審議。

  明:

  1. 依本校「教師全英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2. 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全英語授課科目、開課學期及學制如下表,申請資料如附件。

    課程

    開課學期

    必修/選修

    開課班級

    授課老師

    1

    WTO專題

    112-2

    選修

    國際學程

    ™

    2

    實用商務華語會話

    112-2

    選修

    國際學程

    ™

    3

    跨文化服務暨領導力課程

    112-2

    選修

    國際學程

    ™

    4

    國際商務專題: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管理

    112-2

    選修

    國際學程

    ™

    5

    華人語言與文化(二)

    112-2

    選修

    國際學程

    ™

  3. 本案業經本系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

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提:

本學位學程112學年度第1學期全英授課期末報告案,提請審議。

  明:

  1. 依本校「教師全英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2. 本學位學程112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全英語授課課程期末報告案如下表,全英語授課之各科目期末報告如附件。

    課程

    開課班級

    授課老師

    1

    國際經貿法律與政策總論

    一年級甲班

    ™中老師、吳™老師

    2

    跨國商務交易及其法律問題導論

    一年級甲班

    ™洲老師、吳™老師

    3

    國際商務爭議管理專題

    二年級甲班

    ™中老師

  3. 本案業經本學位學程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

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提:

本學位學程擬增修學生畢業條件之相關規定案,提請審議。

  明:

  1. 為符合本校「學生資訊能力檢核辦法」內容第三條說明「本校學生應於畢業前達成本辦法下列擇一資訊能力檢核認定項目使得畢業」,認定項目如附件一。
  2. 本學位學程應於課程內容新增資訊能力培育相關課程或規範通過檢定項目,並增訂於113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內,如附件二。
  3. 本案業經本學位學程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及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程會議通過。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備查。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

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提:

擬調整本學位學程課程科目模組辦法案,提請審議。

  明:

  1. 本學位學程之模組辦法內課程因有課程更動,致使模組內課程非符合現有之開課狀況,故擬重新調整模組辦法內各模組應修習之課程科目。112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如附件一,本學位學程模組辦法修正前後之內容如附件二。
  2. 本案業經本學位學程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議備查。

  議:照案通過。

  • 臨時動議:無。
  • 散會:下午13:16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