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0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6月23日(四)下午15時35分(接續於行政會議後召開)
地點:行政大樓7樓 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主席:任校長立中 記錄:校安教官邴守誠
壹、主席致詞:(略)。
貳、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提案:修正本校110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草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有關總務處「應變物資儲備檢查表」,請總務處與軍訓室於會後研議調修。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研議修正完成,詳如計畫(草案)第90頁。
參、工作報告
一、依據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本委員會議應於每學年召開乙次,以檢討執行校園平日災害預防工作,並修正次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
二、本室已於 5月12日以簡便行文表先行會請各一級單位及所系科辦提供本次會議之提案建議(各單位均無提出)及實施計畫增(修)訂意見(已彙整於本會議提案討論中進行討論)。
三、七至九月為颱風季節,如有颱風來襲時,請總務處先行完成各項防災整備措施,並請各單位確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附錄四之附表一「颱風」減災整備計畫表完成相關防颱(汛)工作,並保持高度警覺,以減少校園災損發生。
肆、提案討論
提案:修正本校111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草案),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軍訓室)
說明:
一、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軍訓室(校安中心)業於5月12日以簡便行文表會請校內各一級單位及所系科辦針對本校次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草案)提供增(修)訂意見,各單位回覆資料經綜整以螢光筆修正註記於計畫(草案)內,計有51頁等多處修正建議,除用字/用詞之簡易修正外,計有39處修正並摘錄於「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資料。
決議:
一、附錄二之附表二之二(各類校安通報事件告知單,第17頁)為部頒參考格式表單,請於會後更換為本校已修正且使用中之表單。(已於會後更換完成)
二、餘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15時50分)。
時間:111年6月23日(四)下午15時35分(接續於行政會議後召開)
地點:行政大樓7樓 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主席:任校長立中 記錄:校安教官邴守誠
壹、主席致詞:(略)。
貳、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提案:修正本校110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草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有關總務處「應變物資儲備檢查表」,請總務處與軍訓室於會後研議調修。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研議修正完成,詳如計畫(草案)第90頁。
參、工作報告
一、依據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本委員會議應於每學年召開乙次,以檢討執行校園平日災害預防工作,並修正次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
二、本室已於 5月12日以簡便行文表先行會請各一級單位及所系科辦提供本次會議之提案建議(各單位均無提出)及實施計畫增(修)訂意見(已彙整於本會議提案討論中進行討論)。
三、七至九月為颱風季節,如有颱風來襲時,請總務處先行完成各項防災整備措施,並請各單位確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附錄四之附表一「颱風」減災整備計畫表完成相關防颱(汛)工作,並保持高度警覺,以減少校園災損發生。
肆、提案討論
提案:修正本校111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草案),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軍訓室)
說明:
一、依本校「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軍訓室(校安中心)業於5月12日以簡便行文表會請校內各一級單位及所系科辦針對本校次學年度「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草案)提供增(修)訂意見,各單位回覆資料經綜整以螢光筆修正註記於計畫(草案)內,計有51頁等多處修正建議,除用字/用詞之簡易修正外,計有39處修正並摘錄於「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資料。
決議:
一、附錄二之附表二之二(各類校安通報事件告知單,第17頁)為部頒參考格式表單,請於會後更換為本校已修正且使用中之表單。(已於會後更換完成)
二、餘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15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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