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大廳
出席人員:張委員嘉雯、劉委員正田(蔡佩樺代)、李委員昭慶、陳委員玉麟、林委員玟君、黃委員焜煌(洪世偉代)、周委員麗娟、李委員俞麟、楊委員進雄、汪委員瑞芝(蘇子帆代)、張委員旭華、黃委員國珍、廖委員文華、陳委員春富(鄭如齡代)、周委員旭華(蘇子帆代)、江委員淑玲(鄒復証代)、吳委員瑞萱(請假)、楊委員葉承、施委員翠倚(紀雯馨代)、葉委員清江(趙驥代)、蘇委員建興、李委員幸瑾、連委員俊名、彭委員勝龍、陳委員恩航、張委員婕、陳委員睿騏、張委員窈菱、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張委員隆君、姜委員凱心(王惠珍代)、張委員肇明(林群穎代)、葉委員栢虦、許委員展嘉、黃委員琦婷(鄒復証代)、吳委員威震(請假)、林委員麗容、林委員宜霓(請假)、許委員慶文(趙驥代)、朱委員佩慧、陸委員靜容、曾委員朝源(張雅媛代)、蕭委員韋婷、過委員柄樞(請假)、黃委員啟東、崔委員秀里、蔡委員雨潼(請假)、賴委員岑軒(請假)、陳委員映廷、許委員芳綺(請假)、吳委員丕岳(請假)、陳委員偉序(請假)
應出席:53位 實到:45位
工作人員:王藝華
主席:張學務長嘉雯 記錄:王藝華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上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無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訂本校「校外賃居、寄宿學生輔導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076636號函「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外賃居安全暨服務工作注意事項」成立本校工作推動小組,並敘明組成成員及訂定開會次數。
二、本案業經111年2月16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訂本校「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配合實際運作情形,修訂本要點第四、五點之部分文字。
二、本修正案業經111年3月16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
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訂定本校「德育卓越獎」遴選要點,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為表揚品德績優之應屆畢業生,肯定其對學校、社會之服務貢獻,並發揮典範學習之效,實踐品德核心價值,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德育卓越獎遴選要點。
二、本案業經111年4月25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務處處務
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學生事務處境外服務組提:訂定本校「優秀境外生獎」遴選要點,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為表揚學業、品德及各方面表現優秀之境外應屆畢業學生,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優秀境外生獎遴選要點。
二、本案業經111年4月25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修正後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本次無臨時動議。
陸、散會(上午11:00)
時間:1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大廳
出席人員:張委員嘉雯、劉委員正田(蔡佩樺代)、李委員昭慶、陳委員玉麟、林委員玟君、黃委員焜煌(洪世偉代)、周委員麗娟、李委員俞麟、楊委員進雄、汪委員瑞芝(蘇子帆代)、張委員旭華、黃委員國珍、廖委員文華、陳委員春富(鄭如齡代)、周委員旭華(蘇子帆代)、江委員淑玲(鄒復証代)、吳委員瑞萱(請假)、楊委員葉承、施委員翠倚(紀雯馨代)、葉委員清江(趙驥代)、蘇委員建興、李委員幸瑾、連委員俊名、彭委員勝龍、陳委員恩航、張委員婕、陳委員睿騏、張委員窈菱、陳委員黛娜、石委員雅惠、張委員隆君、姜委員凱心(王惠珍代)、張委員肇明(林群穎代)、葉委員栢虦、許委員展嘉、黃委員琦婷(鄒復証代)、吳委員威震(請假)、林委員麗容、林委員宜霓(請假)、許委員慶文(趙驥代)、朱委員佩慧、陸委員靜容、曾委員朝源(張雅媛代)、蕭委員韋婷、過委員柄樞(請假)、黃委員啟東、崔委員秀里、蔡委員雨潼(請假)、賴委員岑軒(請假)、陳委員映廷、許委員芳綺(請假)、吳委員丕岳(請假)、陳委員偉序(請假)
應出席:53位 實到:45位
工作人員:王藝華
主席:張學務長嘉雯 記錄:王藝華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上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無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訂本校「校外賃居、寄宿學生輔導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076636號函「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外賃居安全暨服務工作注意事項」成立本校工作推動小組,並敘明組成成員及訂定開會次數。
二、本案業經111年2月16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修訂本校「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為配合實際運作情形,修訂本要點第四、五點之部分文字。
二、本修正案業經111年3月16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
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訂定本校「德育卓越獎」遴選要點,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為表揚品德績優之應屆畢業生,肯定其對學校、社會之服務貢獻,並發揮典範學習之效,實踐品德核心價值,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德育卓越獎遴選要點。
二、本案業經111年4月25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務處處務
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學生事務處境外服務組提:訂定本校「優秀境外生獎」遴選要點,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為表揚學業、品德及各方面表現優秀之境外應屆畢業學生,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優秀境外生獎遴選要點。
二、本案業經111年4月25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處處務主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案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修正後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本次無臨時動議。
陸、散會(上午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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