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06學年度第2學期 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記錄

時間:107313(星期二)中午1210

主席:林主任維珩                            

委員:汪瑞芝老師、陳素緞老師、李興漢老師、李家琪老師、戴信維會計師、蔡家柔同學(專科部)、黃玠維行政組員、何穎瑜行政組員。

請假:謝銘仁老師、張博彥同學(大學部)

紀錄:黃玠維行政組員。

報告事項:

1.預定於下次系課程委員會議(4月初)整合107學年度本位課程內容與銜接及ACCA課程認證相關事宜。

 

討論事項:

案一、有關本系聽障生會計專業能力畢業門檻事宜,提請  討論。

說明:1.依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決議:「各系科有聽障學生畢業門檻之英檢應予以免試,其他專業科目學分之畢業門檻,應請各系科考量學生特殊性,予以彈性考量」辦理。

2.本系101學年度入學聽障學生王浩丞同學(學號:10151033)已於105學年度修完五專課程,因尚未取得「會計事務技術士丙級檢定考試」及格證明以達畢業條件,現申請休學並就讀於本校企管系進修學制二技一年甲班。

3.擬比照本校英檢畢業門檻辦法,王生得免附會計專業能力畢業門檻文件。

決議:照案通過。

案二、修訂本系會計專業能力畢業門檻標準,提請  討論。

說明:1.配合會計師公會全聯會將認證考試更名為「高級會計專業認證」、「高級審計認證」。

       2.修訂內容如下:

原條文

16.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聯會-高級合格會計專業人才認證。

修訂後條文

16.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聯會-「高級會計專業認證」、「高級審計認證」。

決議:照案通過,並修訂備註如下表,續提系務會議審議。

原備註

2.可憑會計學門中高教體系國立大學碩士班及本校會計財稅碩士班入學考試(筆試或甄試)正取通知,通過專業及英文門檻之補救課程。

修訂後備註

2.大學部可憑會計學門中高教體系國立大學碩士班及本校會計財稅碩士班入學考試(筆試或甄試)正取通知,通過專業及英文門檻之補救課程。

3.五專部可憑高教體系國立大學學士班及國立科技大學二技班入學考試(筆試或甄試)正取通知,通過專業及英文門檻之補救課程。

案三、106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人數不足需停開或續開,提請  討論。

說明:1.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17條規定:「專科選修課程最低開課人數18人;大學選修學系課程開課年級班級數為一班者, 最低開課人數為 10 人,其餘最低開課人數為 15 人;碩士班招生名額 15 () 以下者,最低開課人數為 3 人,其餘最低開課人數為 4 人。」辦理。

2.截至37日學生選課期限,選修人數不足課程如下:

課程名稱

學分

開課班級

授課教師

人數下限

選課人數

選修別

會計師專業檢定

3

二技二甲
四技四甲

四技四乙

張閔凱

15

13

審計稅務學程

記帳士相關法規

3

二技一甲
四技二甲

四技二乙

李中俊

15

11

專選

會計溝通與傳播()

3

四技一甲
四技一乙

五專五甲

楊迺仁

15

9

專選

商事法

3

四技一甲
四技一乙

涂春金

15

10

專選

管理資訊系統

3

四技二甲

四技二乙

李興漢

15

11

選修

金融工具與避險會計

3

四技二甲

阮瓊華

10

0

選修

英文能力檢定()()

2

五專二甲

姚蕙芸

18

5

選修

商用英文()()

2

五專三甲

胡桂玲

18

8

選修

新興會計議題

2

五專五甲

阮瓊華

18

0

選修

商用英文()

3

五專五甲

黃怡軒

18

1

選修

租稅專題研討

3

會財碩一

汪瑞芝

3

0

必選

成本管理與績效評估

3

會財碩一

李家琪

3

0

選修

鑑識會計與企業評價

3

會財碩二

林維珩

3

0

選修

管理會計決策與衡量

3

會財碩二

黃麗樺

3

0

選修

投資實務模擬分析

3

夜四技二甲

黃芳文

10

3

選修

3.擬續開:(1)會計師專業檢定:為審計稅務學程選修,部份畢業班同學尚未修足模組學分。

                 (2)會計溝通與傳播():選課學生多為會計辯論隊隊員。

       4.其餘選課人數不足之課程擬停開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並建請教務處協助課程調整。

 

 

案四、有關本系交換學生課程抵免事宜,提請  討論。

說明:1.本系二技二甲陳怡萱同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於重慶大學擔任交換學生,陳生擬以重慶大學課程來抵免本系二技「會計實務實習」(6學分,必選)課程。

      2.陳生修習課程:1.績效管理(2學分)、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2學分)、營銷渠道管理(2.5學分),課程大綱如後附件。

決議:同意以海外交換抵免實習,請陳生於交換學生期滿後提供成績證明並辦理相關抵免事宜。

 

 

 

臨時動議:無

 

散會13:15

敬呈 林主任維珩

 

 

瀏覽數: